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常高新市监案[2020]10012号
案件名称
常州常一联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擅自出厂、销售未经认证的led电源案
处罚事由
擅自出厂、销售未经认证的led电源
处罚种类
1、 处以罚款。
处罚依据
《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第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
行政相对人名称
常州常一联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代码
91320411MA1MHPMG0K
行政相对人居民身份证
3204831982031*****
法定代表人姓名
蒋洋
处罚结果
1、处罚款10000元。
处罚生效期
2020年6月19日
处罚截止期
2020年7月4日
处罚机关
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当前状态
正常
地方编码
320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