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常高新市监案[2020]10013号
案件名称
常州市海德工业自动化系统有限公司发布虚假广告案
处罚事由
发布虚假广告
处罚种类
不予行政处罚。
处罚依据
《江苏省广告条例》第五十九条第一款第(二)项
行政相对人名称
常州市海德工业自动化系统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代码
91320411137234094E
行政相对人居民身份证
3204021962081*****
法定代表人姓名
陈海斌
处罚结果
处罚生效期
2020年6月19日
处罚截止期
2020年7月4日
处罚机关
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当前状态
正常
地方编码
320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