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常高新市监案[2020]10014号
案件名称
常州市金牛研磨有限公司使用特种设备未按照规定办理使用登记,且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未取得相应资格,发生“6.22”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伤害一般事故案
处罚事由
使用特种设备未按照规定办理使用登记,且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未取得相应资格,发生“6.22”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伤害一般事故
处罚种类
处以罚款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九十条第(一)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项
行政相对人名称
常州市金牛研磨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代码
91320411765895141Q
行政相对人居民身份证
法定代表人姓名
杨建华
处罚结果
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1、处罚款100000元。
对法定代表人兼董事长杨建华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1、处罚款40170元。
处罚生效期
2020年6月23日
处罚截止期
2020年7月8日
处罚机关
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当前状态
正常
地方编码
320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