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常高新市监案[2020]10022号
案件名称
常州健奇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口罩案
处罚事由
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口罩
处罚种类
1、没收不合格口罩;
2、没收违法所得;
3、处以罚款。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
行政相对人名称
常州健奇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代码
913204025558118357
行政相对人居民身份证
3508251989060*****
法定代表人姓名
刘德福
处罚结果
1、没收日常防护型口罩55只;
2、没收违法所得360元;
3、处罚款5000元,罚没款合计5360元,上缴国库。
处罚生效期
2020年6月22日
处罚截止期
2020年7月7日
处罚机关
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当前状态
正常
地方编码
320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