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常高新市监处字〔2020〕10165号
案件名称
常州睿婷灯具有限公司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和未经强制性认证的室内照明灯带(含光源、电器)案
处罚事由
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和未经强制性认证的室内照明灯带(含光源、电器)
处罚种类
1、没收违法所得;
2、处以罚款。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
《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第四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第六十七条
行政相对人名称
江苏启旺新能源车业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代码
91320411398214956D
行政相对人居民身份证
法定代表人姓名
陈和大
处罚结果
1、没收违法所得567424元;
2、处罚款2500000元,罚没合计3067424元,上缴国库。
处罚生效期
2020年9月23日
处罚截止期
2020年10月8日
处罚机关
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当前状态
正常
地方编码
320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