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我局于2020年7月13日收到关于新北区河海江能鱼摊经营的“鳊鱼”的不合格《检验报告》(No:2020-X-03718号),于2020年7月20日送达经营者并启动核查处置,现将有关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报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食品名称:鳊鱼;规格型号:称重销售;抽样数量:1.73kg,抽样基数:5kg。检验结论是:经抽样检验,恩诺沙星项目不符合GB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我局采取的措施
我局于2020年7月20日将上述不合格检验报告送达至新北区河海江能鱼摊,现场检查发现上述批次食品已销售完毕,无库存。经查,新北区河海江能鱼摊从钟楼区凌家塘市场购进了上述批次食品3.5kg,其中1.73kg作为抽样样品售出。我局依法责令经营者停止经营不合格食品,查明不合格原因进行整改。
三、食品召回情况
新北区河海江能鱼摊收到不合格报告后,称同批次产品已全部售出,无法召回。
常州市新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