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我局于2020年6月9日,我局收到关于 新北区河海清秀副食品店(住所:新北区河海街道黄山路215-2幢2127、2129室)经营的仙鹤精酿酱油(抽样单编号:SC20320000280730773)的《检验报告》(No:(2020)JYJFC-JC1223 ),于2020年6月18日送达江苏仙鹤食品酿造有限公司并启动核查处置工作,现将有关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报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食品名称:仙鹤精酿酱油;商标:仙鹤;规格型号:500mL/瓶;生产日期:2020年1月15日;抽样数量:10瓶;抽样基数:10瓶。检验结论是:经抽样检验,菌落总数项目不符合GB2717-20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酱油》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我局采取的措施
我局于2020年6月18日向该企业送达了江苏省有机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 No.∶(2020)JYJFC-JC1223 号检验报告,并对该企业进行了现场检查。现场检查发现被抽检批次的仙鹤精酿酱油已全部售出,且酿造车间已处于停产状态。我局依法责令生产经营者停止经营不合格食品,查明不合格原因进行整改,并督促经营者开展不合格食品的召回工作。
三、食品召回情况
当事人生产的该批次仙鹤精酿酱油共 297 箱、每箱 15瓶,每瓶 500ml。到执法人员检查时该批次产品已全部售出。当事人在接到不合格报告后,当立即联系了全部经销商通知将产品召回,目前该批号产品均已销售完毕,无法召回。
常州市新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