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我局于2020年6月22日收到关于常州常虔商贸有限公司(经营场所:常州市新北区天宇购物广场1幢101号)经营的五香花生(油炸类)(抽样单编号:SC20320000280731145)的《检验报告》(№: (2020)JYJFC-JC1827),我局执法人员于2020年7月3日将不合格报告送达常州常虔商贸有限公司并启动核查处置工作,现将有关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报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食品名称:五香花生;规格型号:散装称重;生产日期:2020年4月10日。检验结论是:经抽样检验,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GB 1930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坚果与籽类食品》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我局采取的措施
我局执法人员于2020年7月3日将检验报告送达常州常虔商贸有限公司,经调查得知,2020年4月10日,大连怡思雅食品有限公司生产了5公斤五香花生并全部销售至常州常虔商贸有限公司,到执法人员检查时该批次五香花生已销售3.5公斤,剩余1.5公斤存放于仓库,已被执法人员扣押。该批次五香花生经检验中心检验,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GB 1930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坚果与籽类食品》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上述五香花生成本价28元/公斤,售价39.6元/公斤,本案货值金额共计198元,利润为40.6元。我局执法人员依法没收不合格的五香花生(油炸类)23包。
三、食品召回情况
常州常虔商贸有限公司收到不合格报告后,称已销售的2.5公斤麻辣花生无法召回。
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