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机关各处室、相关直属事业单位、各医疗机构和相关企业:
现将《新北区卫生健康领域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卫生健康局
2020年3月25日
新北区卫生健康领域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方案
为深刻吸取响水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3·21”特别重大爆炸事故教训,持续深化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根据区安委会关于印发《常州市新北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批示指示和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九次集体学习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自觉践行新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和高质量发展,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坚守安全红线,坚持标本兼治,深化改革创新,健全体制机制,强化法治,明晰责任,严格监管,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及“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促进全区卫生健康领域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
二、领导小组
区卫健局成立由唐爱民副局长任组长,相关处室负责人为组员的区卫生健康领域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综合计财处,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卫健二处负责区疾控中心、妇计中心危险化学品综合治理工作;卫健三处负责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及各民营医疗机构危险化学品综合治理工作、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卫生防护距离监管、化工产业源头管控;卫健四处负责托幼机构、医养结合机构危险化学品综合治理工作。
三、工作目标
全面摸清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隐患,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消除事故隐患,提升危险化学品整体安全水平。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提升应急救援和处置能力,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坚决遏制较大以上和有重大社会影响事故发生。
四、时间进度和工作安排
全区卫生健康领域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从2019年12月至2020年12月,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9年12月)。各有关单位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职责,细化措施,部署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
(二)集中整治阶段(2020年1月至2020年9月)。各有关单位认真组织实施,定期开展督查,及时解决问题,确保按期完成。
(三)总结提升阶段(2020年10月至12月)。各有关单位书面总结经验成果报局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整治内容
(一)全面摸排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隐患。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制定的《涉及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的行业品种目录》,对目录中明确卫生健康系统3大类8种典型危险化学品(乙醇、高锰酸钾、次氯酸钠、甲醛溶液、氰化物、乙醚、医疗使用压缩氧气及液氧)进行全面排查评估,重点排查评估危险化学品储存、使用和废弃处置等各环节的安全风险隐患,建立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分布档案,形成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一张图(见附件)。
(二)加强危险化学品综合整治。整治重点:1.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落实,组织领导机构是否健全,行业系统指导作用是否发挥,是否建立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分布档案和安全风险一张图;2.规章制度是否健全,是否严格落实危化品管理制度,是否对涉及卫生健康系统3大类8种典型危险化学品重点加强管理,是否统一归口管理;3.职能管理人员是否认真负责,对危化品情况做到“一口清”,相关人员资质是否合规,安全常识是否掌握;4.危化品库室是否符合等级设置,内部安全防护是否有效,是否落实双人双锁,视频监控、报警装置是否符合要求;5.液氧站设置是否符合防火安全距离,安全防护是否到位,是否安装视频监控,是否设置明显警示标志;6.实验室管理是否正规,制度落实是否严格;7.其他易燃易爆危险品、剧毒和放射性物品、有毒生物制剂、特殊药品存放与使用管理是否符合标准规范,是否存在多头管理使用问题,品种数量批次和进出库登记统计是否清楚;8.危废、固废、医疗废弃物管理和处置是否符合规定;9.日常检查巡查是否落实,问题和隐患是否及时整改;10.危化品事故应急准备是否落实,应急预案是否制定,演练是否定期开展,应急队伍是否健全。
(三)排查评估重点部位安全风险。开展安全风险分区分级评估,落实风险研判和承诺公告制度,绘制内部红橙黄蓝安全风险分布图。对红色和橙色重点部位、重点环节和重点岗位,落实责任人和管控措施。
(四)提高危险化学品从业人员专业化素质。强化安全生产职责,落实一岗双责,配齐具备专业技能和安全管理能力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应具备高中或中专及以上学历,特种作业岗位不得录用无证人员。新招从业人员必须具有高中以上学历或具有化工职业技能教育背景,经培训合格后方能上岗。
(五)加强危险化学品应急预案管理。制定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定期组织开展演练,根据演练评估结果及时修订完善应急预案,进一步提高应急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六)做好危化品中毒事故卫生应急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卫生部突发中毒事件卫生应急预案》《江苏省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规定,一是抓好突发化学中毒事件流行病学调查与处置;二是做好医疗救治;三是参与危废、固废物的处置。
(七)加快推进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工作。根据职责分工,对安全卫生防护距离不达标的企业,逐一严格审查评估,凡是达不到有关安全环境卫生等标准的,2020年底前依法关闭退出。对安全卫生防护距离达标的企业,强化安全环境监管,积极引导和鼓励企业转型升级或异地迁建。
(八)加强化工企业源头管控。根据职责分工,从职业健康方面严格准入门槛,高标准发展市场前景好、工艺技术水平高、安全环保先进、产业带动力强的化工项目。在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立项阶段,对涉及“两重点一重大”(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严格按照省、市相关程序办理。项目设计单位应具备相应资质,设计和建设应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及职业卫生防护等各项规定要求,建筑物、构筑物和设备设施等应符合职业健康有关规定。
六、工作要求
1.各单位参照成立危险化学品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制定相应综合治理实施方案,严格按照方案管理危险化学品。
2.各单位每月25日前向综合计财处上报《新北区卫生健康单位典型危险化学品全面摸排图表》,数据要求真实有效。
3.各单位于7月底前向我局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工作进展情况,2020年12月10日前形成总结书面报告报局领导小组办公室。
4.综合治理期间,区卫健局将对各单位危险化学品综合治理情况进行督查,定期通报工作进展,对工作不落实、成效不明显的单位,及时通报,督促落实整治措施,并将综合治理工作列入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考核。
5.专项整治期间,凡因责任和措施落实不到位导致发生较大事故的,要依法从严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局危险化学品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
综合计财处:凌香(电话85127585,邮箱676777132@qq.com)
卫健二处:赵建慧(电话85127316,邮箱157801362@qq.com)
卫健三处:李圳(电话81809865,邮箱1548701773@qq.com)
卫健四处:秦建兴(电话85127252,邮箱963393578@qq.com)
附件:新北区卫生健康单位典型危险化学品全面摸排图表常新卫健[2020]14号.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