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园区(镇、街道)职业健康监管部门、区卫生监督所、各相关单位:
现将《2020年新北区职业卫生监管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卫生健康局
2020年4月1日
2020年新北区职业卫生监管工作要点
2020年全区职业卫生监管工作的总体思路是: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健康中国2030规划》,加强职业病危害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推进企业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落实,逐步完善职业卫生监管体系,推动我区职业卫生监管工作稳步发展。
一、夯基础,落实企业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
1.推进企业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落实。以执法为手段,结合普法宣传,指导和督促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企业做到责任到位、投入到位、监管到位、防护到位、应急救援到位。推动企业完善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做好职业卫生培训、职业病危害检测评价、职业健康监护、职业病危害告知、个体防护等基础工作,强化企业职业卫生基础能力建设,提升企业职业卫生管理能力。
2.开展“健康企业”创建工作。根据我区产业结构和行业分布,制订新北区健康企业标准和创建方案,把制度建设、环境建设、健康管理与服务、健康文化等纳入健康企业标准体系,从本质上提升辖区企业的健康管理水平,力争年内创建并验收通过10家健康企业。
3.加强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继续组织企业开展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推动小微企业开展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同时督促企业依据职业病危害检测数据,及时做好变更申报,提高申报的质量。力争全区规上企业和职业危害严重企业的申报率达到100%,其余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企业申报率力争达到80%。
二、抓治理,提升企业职业病防治本质水平
4.持续推进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针对自2018年以来有新增职业病病人、疑似职业病病人的企业,有职业卫生信访举报的企业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同时持续推进汽车制造、铅蓄电池行业和水泥行业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行动。通过科学规范的治理,改善工作场所环境和条件,以职业性尘肺病、噪声聋、化学中毒为重点,在职业病易发多发群发的重点行业领域开展专项整治,突出工作场所高危粉尘和高毒物质预防和控制,有效防控新发职业病,巩固治理效果。
5.持续推进尘毒危害专项治理。按照《关于印发新北区尘毒危害专项执法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常新卫健〔2019〕80号)的文件精神,以铸造、冶金、建材、化工等粉尘危害严重的行业领域为重点,突出重点环节,强化治理改造,严格行政执法,对治理后仍不达标的企业要依法提请属地政府关闭,确保粉尘危害逐步得到有效控制。
三、重宣教,扩大职业病防治知识受众面
6.加强职业卫生宣传教育。坚持传统媒体与新型媒体并重,广泛宣传职业病法律法规和职业卫生标准,普及职业病危害防治知识,在全社会营造关心、关注职业病防治的浓厚舆论氛围。组织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通过开展职业病防治宣传咨询日、职业病防治课堂进企业、发放职业病防治宣传图册、马路电子广告大屏宣传等形式,扩大职业病防治知识受众面,提高企业主要负责人的守法意识和劳动者的职业病防范意识。
7.开展职业卫生培训工作。选择具有职业卫生培训能力的机构,组织对全区规模以上企业和职业危害严重行业企业主要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开展职业卫生管理知识培训,通过培训,逐步建立完善职业卫生培训体系,年内力争完成2000人的培训任务。
四、严执法,营造职业卫生监管高压态势
8.开展“三同时”专项检查和督查。对新建、改建等建设项目,突出建设单位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主体责任,强化冶金、建材、化工等重点行业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管执法。通过源头治理,督促建设单位采取工程技术、个体防护、健康监护、培训教育等综合措施,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
9.严格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监管。根据《职业病防治法》《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50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实行技术服务机构备案制管理,并实时向社会公布各机构备案情况。严格机构监督执法,规范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行为,提升机构技术服务能力,开展机构信用评定试点工作,促进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诚信体系建设。
五、出实招,全面提升职业健康监管能力
10.做好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科学针对我区重点行业职业病危害现状,按照职业病危害因素分布及浓度(强度)水平,科学选取不同规模、不同类型的用人单位,评估职业病危害因素暴露对劳动者健康的影响,为用人单位做好职业病危害因素治理与防护提供科学的依据。
11.组建职业健康专家库。为适应职业健康工作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充分发挥职业健康专家在职业卫生监督检查;建设单位组织的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评审验收;职业病危害事故(事件)处置、调查;职业病防治宣传、咨询和培训等方面的技术支持和保障作用。根据需要从职业卫生、放射防护、工程防护、检测检验等专业领域,从高等院校、疾控机构、体检机构、评价机构等有关部门和单位中遴选出20名专家,组成区级职业健康专家库,以三年为一周期,动态调整专家库成员。
12.强化职业卫生监管队伍能力建设。完善职业卫生监管体系,建立职业卫生纵向监管队伍,拓宽专业人才培养途径,积极参加国家、省、市组织的职业卫生监管能力培训,不断提高职业卫生监管人员的专业素养、监督执法效能和执法水平,努力培养一支素质高、能力强的职业卫生监管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