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有关单位:
根据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公布江苏省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会评审结果的通知》(苏卫人〔2019〕45号),我区张友等127人已具备卫生、护理、社区卫生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名单见附件),现予公布。
上述人员中,社区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自2019年11月21日起算,护理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自2019年11月22日起算,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自2019年12月6日起算。
附件:2019年江苏省卫生(社区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新北区通过人员名单常新卫健[2020]21号.docx
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卫生健康局
2020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