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各直属事业单位,局机关各处室:
根据国家、省、市卫生健康委有关工作要求,我局研究制定《新北区卫生健康系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卫生健康局
2020年8月5日
新北区卫生健康系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特别是近期作出的“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重要指示,根据国家、省、市卫生健康委有关工作要求,经局党委研究,决定从2020年4月起至2022年12月,在我区卫生健康系统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现制定新北区卫生健康系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对江苏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牢牢把握两个不放松总要求和务必整出成效总目标,深刻吸取“3·21”等事故教训,树牢安全发展理论,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坚持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坚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把排查整治与建章立制贯穿全过程,把学习提高与狠抓落实贯彻全周期,把压紧压实责任与细化实化措施贯穿全链条,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任体系、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和工作机制,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大幅减少安全生产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发现整治一批重大安全风险隐患,全面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加快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全面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建设美丽新北提供坚实的安全保障,以抓好安全生产的实际行动和良好成效践行“两个维护”。
二、工作目标
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在全系统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把安全生产落实到卫生健康工作的全过程。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健全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监管责任和医疗卫生机构主体责任。采取有力措施从严整治落实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态度不坚决、认识不明确、责任不到位,隐患排查整治不全面、不深入、不彻底等突出问题,全面提升我区卫生健康系统安全生产水平。
三、主要任务
通过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推动全系统把安全生产摆到重要位置,切实解决思想认识不足、安全发展理念不牢和抓落实存在差距等突出问题,推动安全发展理念在全系统落地生根;通过持续强化落实《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重点事项清单》,推进卫生健康单位安全生产由被动接受监管向主动加强管理转变、安全风险管控由政府推动为主向单位自主开展转变、隐患排查治理由部门行政执法为主向单位日常自查自纠转变,推动卫生健康单位主体责任落地生根;通过建立各层级分工负责,使“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成为刚性要求,推动部门监督和管理责任落地生根。重点分2个专题、6个专项深入推动实施。
(一)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一是全面开展学习教育。党委(党支部)理论学习中心组组织观看《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安全生产专题学习交流会;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纳入干部在线学习和日常教育培训,纳入安全监管干部和医疗卫生机构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轮训。二是全覆盖开展专题宣讲。领导干部带头宣讲,局机关领导班子成员安排一次安全生产专题宣讲。深入一线宣讲,组织开展“百团进百万企业”宣讲活动,实现关键岗位人员、安全管理人员、主要负责人宣传教育两个“全覆盖”。三是全方位组织宣传贯彻。将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纳入党建宣传工作重点,部署开展经常性、系统性宣传贯彻;组织开展“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大讨论;发挥媒体平台作用,运用主流媒体在报、网、端、微等平台开设专题专栏;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纳入“安全生产月”、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安康杯”竞赛等活动重要内容;结合曝光安全生产典型问题,强化警示教育,增强安全意识,营造安全生产必须警钟长鸣、常抓不懈、丝毫放松不得的行业氛围。四是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认真落实部门监管和管理责任,健全完善警示提示、组织约谈、重要工作事项督办、履职报告、检查督导等安全生产制度。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20项重点事项清单,建立主体责任单位主动报告安全生产风险制度;严格安全责任追究,持续开展安全生产检查督查,强化安全生产约谈,完善事故调查处理、整改评估和安全责任追溯制度。五是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建立安全风险评估制度,严格落实“三同时”制度;突出消防、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等重点领域专项整治;研发全系统安全生产监管信息平台,推动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六是加强安全管理队伍建设。通过业务培训、送学培训、以会代训等方式加快安全管理人员培养,对承担安全生产专项重要工作、参加应急救援和抢险救援等方面作出显著成绩和重要贡献的安全管理人员适时表彰奖励。
(二)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题。参照省《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重点事项20项清单》要求,制定本单位主体责任清单。一是压紧压实单位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加强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配备,按比例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和安保力量。二是各单位要加大安全投入,用足用好安全生产费用,重点用于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整治,加快安全技术设备设施升级改造,推进信息化、智能化建设。三是加强安全生产基础管理。各单位制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若干规定和安全管理制度,完善和落实单位安全生产诚信、承诺公告、举报奖励和教育培训等制度。建立健全重大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职代会“双报告”制度,自觉接受监督。督促主体责任单位认真执行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加强员工安全防护、外包等业务、复工复产、各类危险源和危险作业等安全管理,确保始终处于安全可靠状态。四是推动完善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机制。建立安全风险管控制度,定期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和危害辨识,针对高危设备、物品、场所和岗位等,加强动态分级管理,落实重大危险源防控措施,实现可防可控,2021年建立完善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规范分级分类排查治理标准,明确“查什么怎么查”“做什么怎么做”。五是大力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建设,分行业领域明确3年建设任务,突出安全生产工作的日常化、显性化,建立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内生机制,实现安全生产现场管理、操作行为、设备设施和作业环境的规范化。
(三)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一是贯彻落实《江苏省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意见》,健全完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措施,制定完善岗位安全责任制,加强医疗卫生机构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管理。二是建立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分布档案。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制定的《涉及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的行业品种目录》,对目录中明确卫生健康系统3大类8种典型危险化学品进行全面排查评估,重点排查评估危险化学品储存、使用和废弃处置等各环节的安全风险隐患,形成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一张图。三是加强危险化学品综合整治。整治重点:1.组织领导机构是否健全,是否建立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分布档案和安全风险一张图;2.规章制度是否健全,是否严格落实危化品管理制度,是否对卫生类8种典型危险化学品重点加强管理,是否统一归口管理;3.职能管理人员是否认真负责,对危化品情况做到“一口清”,相关人员资质是否合规,安全常识是否掌握;4.危化品库室是否符合等级设置,内部安全防护是否有效,是否落实双人双锁,视频监控、报警装置是否符合要求;5.液氧站设置是否符合防火安全距离,安全防护是否到位,是否安装视频监控,是否设置明显警示标志;6.实验室管理是否正规,制度落实是否严格;7.其他易燃易爆危险品、剧毒和放射性物品、有毒生物制剂、特殊药品存放与使用管理是否符合标准规范,是否存在多头管理使用问题,品种数量批次和进出库登记统计是否清楚;8.日常检查巡查是否落实,问题和隐患是否及时整改。四是加强危险化学品应急预案管理。制定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定期组织开展演练,根据演练评估结果及时修订完善应急预案,进一步提高应急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四)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一是集中整治行业消防安全问题。各单位集中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突出消防控制室等重点部位,对消防设施、电气线路、燃气管道、电动自行车等进行重点检查,建立消防安全隐患信息档案和台账。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责任到人,列出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形成报告、登记、整改、销号等一系列闭环管理,切实消除隐患。我局将定期对所属卫生健康单位消防安全隐患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对未完成整改的隐患问题加强跟踪督导,力争在三年内基本整改完毕。二是推行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各单位要严格贯彻执行《医疗机构消防安全管理卫生行业标准》(WS308-2019),建立并落实消防安全自我管理、自我检查、自我整改机制。督促落实《医疗机构消防安全管理九项规定(2020版)》,强化《医疗和疾控机构消防安全生产工作管理指南》的应用,指导卫生健康单位加强消防安全管理。打造行业标杆示范单位,推广典型经验做法。三是加强消防人防、技防、物防建设。各单位要确保消防投入,持续加强人防、技防和物防建设,加大消防安全基础设施建设,逐步淘汰老旧设施设备。推进“智慧消防”建设,促进信息与消防业务融合,加强消防安全智能化、信息化预警监测,提高火灾预警和防控能力。四是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要分批次、分类别组织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单位员工等开展消防教育培训。建立常态化全员消防培训制度,落实入职必训、定期培训、轮岗培训等要求,职工受训率达到100%,定期开展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全面提升员工消防安全意识和安全防范能力。
(五)后勤安全专项整治。一是加强后勤安全管理。健全规范各类后勤安全管理制度,落实网格化管理,发挥网格长和网格员作用,坚持安全例会制度,定期分析研判安全生产形势,加强检查巡查,落实主要领导每半年检查1次、分管领导每季度检查1次、职能部门每月检查1次,建立健全检查整改台账,确保问题整改有效落实。二是加强教育培训。系统性学习培训国家卫生健康委《后勤安全管理指南》,各单位落实每年2次全员安全生产培训,组织应知应会安全知识考核,加强新进员工安全生产培训,确保培训达到100%,严格特种岗位管理,特种岗位人员持证上岗率必须达到100%,组织开展各类安全应急演练,提升基本应急处置能力。三是集中整治后勤安全突出问题。组织各单位集中开展后勤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建立健全后勤安全隐患信息档案和台账,加强问题隐患整改,形成闭环管理。特种设备整治:1.特种设备性能是否良好,能否正常运转,维保公司是否有资质,能否履行维保责任,定期维护保养和年检;2.特种设备工作人员能否达到100%持证上岗,有无违规操作现象;3.是否加大对老旧特种设备更新改造力度,严防“带病”运转。建筑施工整治:1.检查建设单位是否存在擅自组织施工,压缩合同约定的工期,要求施工企业抢工期、赶进度等问题;2.检查施工单位是否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责任制度,有无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和现象。3.在建工地、装潢施工等作业,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措施是否到位,是否加强对施工方的日常监管,用电、动火程序是否规范,是否审核施工人员相应资质。既有建筑整治:1.是否加强危房和老旧建筑的安全管理,有无进行必要的房屋安全鉴定,对不符合居住和办公的建筑是否停止人员进入;2.对多次拆改、改变原使用功能的建筑内部结构稳固性是否加强安全监测,对监测存在明显问题的建筑有无采取相应整改措施;3.既有建筑管理责任主体是否落实,资料档案管理部门是否明确,是否有专人管理,房产资料是否健全,是否建立管理台账。电力燃气整治:1.配电间(房)是否双回路电,有无备用机组,管理制度执行是否严格规范,值班人员是否执证上岗,防护工具柜内设备是否齐全,有无维保单位,内部消防设施设备是否完备;2.大型用电设备、变压器等是否加强管理,建筑物电路电线是否老化严重,户外电线是否杂乱无章,有无进行有效整治,有无电线私拉乱接、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等现象;3.有无加强电瓶车充电统一规范管理,使用智能充电装置;4.是否加强食堂等餐饮场所使用燃气的管理,有无安装燃气报警器,燃气灶具质量是否符合要求;5.是否掌握本单位使用液化气瓶数量,出租出借场所、员工宿舍有无违规使用液化气瓶问题。车辆管理整治:1.公务用车是否实行统一编制、统一标准、统一购置经费、统一采购配备、统一处置管理;2.各类公务用车和其他车辆是否定期组织技术检查、维护保养,确保车辆安全性能完好,不带故障出车;3.单位是否定期组织司勤人员教育管理,司勤人员证照是否相符,是否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安全保卫整治:1.安全保卫部门行政人员和安保力量是否按编制比例配备,医警协作机制是否建立,是否按规定设立警务室,警务室作用发挥如何;2.视频监控系统是否进行数字化升级改造,数据存储是否达标,视频探头数量和分布是否合理;3.病区一键报警系统是否完善,接警(报)后能否按照规定时限赶至现场处置,合理处置医患纠纷以及其他突发事件。
(六)危险废物安全专项整治。全系统危险废物一般指医疗废弃物、实验室废物、生活垃圾等。一是全面开展危险废物排查。严厉打击违规堆存随意倾倒、私自填埋危险废物等行为,确保危险废物贮存、运输、处置安全。二是完善危险废物管理机制。建立完善危险废物由产生到处置各环节转移联单制度,建成覆盖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转移、运输、利用、处置等全过程的监管体系。三是加强危险废物问题隐患整治。重点整治:1.是否核实医疗废弃物、实验室废物的产生、收集、贮存、包装、标识、转移、去向等情况,确保规范安全处置;2.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标准和识别标识设置等相关要求,是否设置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装置,规范危险废物信息公开栏、贮存设施警示标志牌,在出入口、设施内部、危险废物运输车辆通道等关键位置设置视频监控;3.转移危险废物的,是否核实运输单位、车辆和人员资质信息,是否如实填报危险废物转移联单;4.危险废物是否委托有资质单位回收利用处置;5.医疗废弃物是否按委部署要求落实纳入信息监管平台管理;6.医疗废弃物暂存点是否符合规范。
(七)粉尘危害专项整治。按照国家、省、市卫生健康委部署,深入开展粉尘危害专项整治。一是推动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矿山、冶金等行业领域的尘毒危害专项治理工作,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将粉尘危害防控作为《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的宣传重点,加大宣传力度。二是结合全国职业病危害现状统计调查工作,摸清尘肺病高发行业领域用人单位粉尘危害基本信息及其地区、行业、岗位、人群分布等情况。按照尘肺病攻坚行动和矿山、冶金行业领域尘毒危害治理工作要求,推动用人单位对粉尘危害严重的环节和岗位从生产工艺、防护设施和个体防护等方面开展专项治理。三是进一步巩固粉尘危害治理成果,积极推动冶金、建材等重点行业用人单位开展“健康企业”创建工作,全面提升用人单位的职业病防治水平。认真评估和总结专项治理工作成效,查找不足、充分借鉴粉尘危害专项治理的经验做法,建立科学、长效的职业病危害治理体系。
(八)加强职业卫生监督执法队伍建设。按照国家、省、市卫生健康委部署,加强职业卫生监督执法队伍建设。继续加强职业卫生监督执法装备配备,保障执法需要。强化对监督执法人员法律法规、行政执法、专业知识等执法能力培训。加强职业卫生执法等监督信息化建设,依靠科技补充人力的不足,提升监督效能。继续开展尘毒专项执法行动。
四、时间安排
(一)新增2个专题和2个专项行动
按照国家、省、市卫生健康委部署要求,“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实施方案”“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三年行动专题实施方案”和“粉尘危害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加强职业卫生监督执法队伍建设实施方案”,从2020年4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1.动员部署(2020年4月至6月)。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对江苏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采取多种形式和方法,开展全覆盖专题宣讲和宣传活动。各单位要按照省、市和全系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总体部署要求,制定本级工作方案和各专题、专项实施方案,明确具体目标任务、时间进度和保障措施,对开展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作出具体安排,并召开会议进行动员部署。
2.排查整治(2020年7月至12月)。坚持问题导向与目标导向,坚持自查自改与督查整改相结合,突出条块结合、联动推进,持续开展全覆盖拉网式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对查出的问题隐患具备整改条件的,按照“一年小灶”要求立查立改、应改尽改;暂时不具备整改条件的,要制定整改方案,紧盯不放,推动整改落实。
3.集中攻坚(2021年)。坚持举一反三抓整改,持续推进排查发现各类问题隐患的整改落实,对存量问题隐患进行集中攻坚、建档销号。动态更新问题清单,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通过现场推进会、“开小灶”、推广有关地区和标杆单位的经验等措施,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坚决啃下一批“硬骨头”。推动建立健全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全面消除监管盲区漏点,加大督导力度,强化对突出问题、重大隐患的跟踪督办、闭环整改。
4.巩固提升(2022年)。聚焦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全方位全领域纵深推进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深入分析行业性安全风险、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挖掘制约安全生产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逐条逐项推动落实。深入总结全系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经验,推广一批可套制可借筌的制度成果,将治理实践提炼固化为长效机制,形成系统完备、成熟定型的安全生产制度体系。
(二)已经开展的4个专项行动
危险化学品、消防、后勤安全、危险废物等4个安全专项整治,在前期整治的基础上,时间延续至2022年12月,分三个阶段进行:
1.集中攻坚(2020年)。把排查整治过程中查找出的问题隐患作为重中之重,确保一个不落整改到位。紧盯重点领域、重点场所和关键环节,深入推进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建立本地本单位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明确整改责任单位、整改要求、整改时限,全面彻底抓好闭环整改。分层分级分领域建立问题隐患整改台账,完成“一年小灶”隐患整改任务。
2.持续整治(2021年)。动态更新“两个清单”,针对重点难点问题,进一步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坚决啃下一批安全生产“硬骨头”。采取突击检查、明查暗访、随机抽查、回头检查等多种方式,加强督导督查,特别是对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的整改实施跟踪督办、闭环管理,推动问题隐患整改落实。
3.巩固提升(2022年)。依照新增2个专题和2个专项方案要求,巩固提升阶段工作。
各单位工作方案,于2020年9月1日前报局综合计财处;年度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报告,于年底前上报;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总结报告,于2022年11月底上报。
五、整治要求
(一)健全整治责任体系。按国家、省、市卫健委要求,区卫生健康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调整为区卫生健康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暨三年行动计划领导小组。各单位参照落实,全面加强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领导和协调推进。要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管三必须”要求,建立健全专项整治工作责任体系。主要负责同志全面负责专项整治工作,分管领导按照职责分工抓好分管领域的专项整治工作,每项任务要分解到具体部门、落实到具体人员。要建立联系点制度,落实分片挂钩帮带和检查督导要求。
(二)建立问题整改清单。各单位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基础数据,切实摸清安全生产工作底数。要建立问题整改清单,加快推进问题隐患存量整改,对久拖不决、敷衍应付、弄虚作假等行为,发现一例、严查一例。深入开展“四不两直”明查暗访、异地交叉检查,对排查发现的问题隐患,坚持从严从快立查立改,加强跟踪问效,形成闭环管理,确保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坚持举一反三抓整改,对共性问题进行专题研究、分类归纳、系统梳理,对普遍性问题从政策层面补短板,对个例问题从监管方法上补漏洞。
(三)严格安全管理制度。各单位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艰巨性、突发性、长期性,进一步强化问题意识、风险意识、忧患意识,从制度机制层面强化安全生产工作。要建立健全日常安全管理制度,修订完善各类管理措施,把制度落实作为刚性约束,持之以恒,常抓不懈。各单位要严格落实安全例会、检查巡查、教育宣传、培训演练等日常制度,各单位要严格落实警示提示、组织约谈、挂牌督办、履职报告、检查督导等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四)强化信息手段管理。按照省卫健委安全生产管理信息系统上线运行要求,各单位要安排专人填报基础信息数据,加强信息数据的日常维护和更新,充分运用信息监管平台实行远程“会诊”,实时跟踪指导安全生产工作。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信息化建设,加大信息系统研发和投入,鼓励应用物联传感、温度传感、火灾烟雾监测、水压监测、视频监控等感知设备,加大信息化智能化管理力度,积极推动医疗卫生机构接入消防设施联网监测系统,推广安装简易喷淋、独立式感烟探测报警器、电气火灾监控系统、智能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装置。
(五)加强专业队伍建设。针对行业系统安全生产专业人才缺乏的实际,立足自身加强人才培养培训。要配齐配强一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下大力将一批专业素养好、学历层次高、年轻有为、想干愿干的人才补充到安全生产管理岗位。要加大岗位培训力度,特别是特种岗位人员的培训力度,建设一支懂专业会管理专业队伍,让专业的人干专业的事。要借助社会力量,聘请消防、危化等专家建立专家库,加强培训指导,提升安全生产工作能力。
(六)加大追责问责力度。全面落实《关于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检监察建议整改工作方案》。整治行动期间,区卫健局将运用述职、通报、约谈、督办、警示、曝光等有效措施,加强对各单位专项整治落实情况的监督,并将落实情况纳入安全生产考核内容,推动取得实效。对整治工作落实不力的单位和个人,通过组织约谈、挂牌督办等形式加强追责问责,对因责任和措施落实不到位导致发生事故单位和个人,按一票否决制度要求,取消评优评先资格;对出现重大安全事故的单位和个人,依纪依法依规从重从严处理。
附件:新北区卫生健康系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清单
附件
新北区卫生健康系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清单
单位: 时间:
序号
问题隐患
整改制度措施
整改时限
责任单位及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