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各直属事业单位,局机关各处室:
现将《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卫生健康系统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卫生健康局
2020年9月7日
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卫生健康系统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做好我区卫生健康系统防汛抗旱应急准备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防御与救助相结合的方针,对因洪水及次生灾害造成的受伤人员开展医疗救治,使灾害发生后医疗救护与疾病预防控制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最大限度地减少洪水对公众健康造成的危害,保障公众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二)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江苏省防洪条例》《江苏省防汛防旱应急预案》《常州市防汛防旱应急预案(简本)》《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在本区范围内,由于洪水及其次生灾害引发的公众健康危害而需要组织开展的灾区医疗救治、疾病防控等卫生应急处置工作以及卫生健康系统各医疗卫生机构自身防洪工作。
其他可能造成公众健康危害的旱灾、风灾、地震等灾后医疗救治、卫生防疫工作参照本预案执行。
(四)工作原则
认真贯彻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方针,坚持预防为主、防治并举,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属地为主、条块结合,联动协作、保障有力,反应及时、措施果断的原则。
二、组织机构
(一)组织领导机构
成立新北区卫生健康系统防汛抗旱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各分管局长任副组长,局相关处室、直属事业单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负责人为组员。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全区卫生健康系统防汛抗旱应急处置工作,负责建立相关人员、物资、技术等保障机制,统一调配,保证防汛抗旱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专业技术机构
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区疾控中心、卫生监督所是灾区医疗救治、疾病防控等卫生应急处置工作的专业技术机构,要结合本单位的职责开展相关的培训,提高快速应对的能力和技术水平,积极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1.基层医疗卫生单位:负责因洪水造成的人员伤害的医疗救治,灾害期间就诊人员伤害信息和疫情信息的收集、上报,确保灾害期间群众有病及时得到救治。
2.区疾控中心:做好辖区内疫情的收集、报告、监测和管理工作;及时掌握灾区疫情信息,分析疫情趋势,提出防汛抗旱工作的对策建议;成立防汛抗旱应急处置各专业队伍;开展流行病学调查、疫点处理和健康教育等各项卫生防病工作。
3.区卫生监督所:负责灾区环境卫生、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治的监督执法工作,督促相关单位和人员把卫生防病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三、应急准备
(一)应急值守安排。防汛抗旱期间,区卫健局、局直属事业单位、各基层医疗卫生单位要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落实专人值守。各值班人员要对本单位的防汛抗旱工作安排、关键要害部位、物资储备数量、地点等情况了如指掌。遇到紧急情况要按照有关规定迅速报告区卫生健康系统防汛抗旱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二)安全风险排查。防汛抗旱期间,各基层医疗卫生单位要开展安全排查工作,对本单位内及周围环境进行详细检查,特别是房屋、水路和危旧房屋等,以确保单位人员、财产安全。要充分考虑洪涝灾害对交通、供电等方面可能造成的影响,提早做好预案,对排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三)应急物资储备。防汛抗旱期间,各单位要做好应对停电、停水和发生内涝的各项准备,储备发电机、沙袋、食品、水、手电、应急灯等应急物资。各医疗单位要加强医疗救护、和车辆的维护保养,备好急救药物、器械、设施、病床、担架、救护车辆等物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准备好充足的卫生防疫设施设备,如防疫消毒药品和消毒器械、快速检测器材和试剂、卫生防护用品等物资。
(四)培训与演练。按照防汛抗旱医疗卫生应急处置工作的要求,加强对卫生应急队伍的培训和演练,切实提高应急处理能力,做到平战结合、常备不懈。
四、应急处置
(一)及时报告。事发地医疗卫生单位应及时将灾情、伤情、病情和疫情等救灾防病信息(包括医疗单位自身受灾情况)及时报告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及时向区委区政府和市卫健委报告受灾情况。遭受洪水影响的地区,要实行严格的报告制度,将疫情监测情况、人员伤亡情况、医疗救治情况和医疗卫生机构受灾情况等按规定进行填报后及时报领导小组。
(二)快速响应。各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区疾控中心、卫生监督所成立防汛抗旱抢险医疗卫生应急专业队伍,在接到指令后及时赶赴现场,并根据现场情况全力开展医疗卫生救援和消杀工作。防汛抗旱工作领导小组主要同志要亲临现场,靠前指挥,减少中间环节,提高决策效率,加快工作进程。
(三)医疗救治。医疗救治组接到命令后要立即调配医疗资源,全力开展医疗救治工作。要加强急诊力量,做好现场救护、血液储备、开通绿色通道收治伤员等各项工作,并根据当地诊疗能力开展先期救治,对危重伤、病员要及时转移到医疗条件好的场所进行救治;做好灾区伤、病人员和救灾人员的医疗卫生保障。
(四)疫情监测。加强传染病疫情及其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报告,主动搜索疫情,密切关注疫情动态,做好疫情分析、评估,做到早发现、早诊断、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五)灾区消杀。对因洪水造成的大面积水浸泡、泥石流、饮用水井和自来水水厂受污染等次生灾害,做好消杀工作,预防传染病的流行。
(六)卫生监督。对灾区饮用水卫生和公共场所卫生等进行监督管理,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七)健康教育。多途径向灾区群众宣传卫生防病知识,特别是环境卫生、饮用水源保护和消毒、人畜粪便处理防治等知识,教育群众严防“病从口入”,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抗病能力。积极开展灾后受灾人群心理干预,消除恐慌心理。
(八)爱国卫生运动。大力开展群众性的爱国卫生运动,组织发动群众清理、整治环境,改善环境卫生。要组织动员灾区群众做好环境卫生清理工作。
(九)灾民临时安置点医疗卫生工作。灾区就近的基层医疗卫生单位负责灾民临时安置点的医疗工作,做好安置点的消毒和公共卫生监督工作。要组织人员对安置点卫生管理工作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解决。
五、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附件:1.新北区卫生健康系统防汛抗旱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2.新北区防汛抗旱医疗卫生救护与卫生监督应急预案
3.新北区防汛抗旱疾病预防控制应急预案
附件1
新北区卫生健康系统防汛抗旱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陈建生 区政府副区长、卫健局局长
副组长:唐爱民 区卫健局副局长
陈海华 区卫健局副局长
邱新天 区卫健局副局长
成 员: 周凌霞 区卫健局综合计财处处长
陈伟龙 区卫健局卫健一处处长
蔡 青 区卫健局卫健二处处长
薛 锋 区卫健局卫健三处处长
李 健 区卫健局卫健四处处长
高 丹 区老龄办副主任
刘国兴区爱卫办科员
宦华敏 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
虞仁其 区卫生监督所所长
邹雪飞 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主任
卜宏强 春江人民医院院长
恽建波 区精神卫生中心(百丈卫生院)党支部书记
周焕刚 安家卫生院院长
杨邦范 魏村卫生院院长
谭志平 孟河中医医院院长
顾建光 新桥镇卫生院院长
张亚军 薛家镇卫生院院长
虞中良 罗溪镇卫生院院长
万一飞 西夏墅镇卫生院院长
阮敏芝 奔牛人民医院院长
张惠芳 河海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
郭文明 三井人民医院院长
韩建庆 龙虎塘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唐爱民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组织协调全区卫生健康系统防汛抗旱应急准备工作,提供相关后勤保障,确保全系统防汛抗旱工作快速、高效、有序地进行。局机关有关处室按照工作职责开展相关工作。
领导小组同时下设医疗救治与卫生监督组、疾病预防控制组,各工作组制定预案,确保信息畅通,并加强相互配合,协同工作。
附件2
新北区防汛抗旱医疗卫生救护与卫生监督
应急预案
一、领导小组
成立防汛抗旱期间医疗救护工作与卫生监督组:
组 长:邱新天
副组长:薛 锋
成 员:虞仁其、卜宏强、恽建波、周焕刚、杨邦范、谭志平、顾建光、张亚军、虞中良、万一飞、阮敏芝、张惠芳、郭文明、韩建庆
二、有关机构职责分工
各基层医疗机构成立救治专家组和救治小分队,承担防汛抗旱期间的医疗救治工作。各医院急诊科、骨科、外科、感染科、儿科等科室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各急救队员保持通讯畅通,随时服从调遣,确保急救绿色通道畅通。区卫生监督所负责指导灾区开展饮用水卫生和公共场所卫生监测和监管;加强对各级医疗传染病疫情报告、预检分诊、肠道门诊、发热门诊和消毒隔离工作的监督检查,发现漏报、瞒报、缓报传染病疫情及其他违规违法行为,及时依法严肃查处。
三、工作措施
1.根据区卫健局防汛抗旱卫生应急领导组要求,做好灾后的医疗救援工作。
2.指导各级医疗机构实施医疗救援工作。
3.根据需要设置临时医疗点和开展巡回医疗服务。
4.组建、派遣医疗和心理干预专家队伍深入灾区开展医疗救治、心理干预工作。
5.收集汇总各地医疗救治情况。
6.根据灾情需要,及时向上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请求医疗力量支援。
7.制定卫生监督应急处理预案。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对相关单位开展培训。
8.在防汛抗旱期间,对重点单位进行全面的现场卫生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制止。
联系人:薛 锋 联系电话:81809869,15261155855
附件3
新北区防汛抗旱疾病预防控制应急预案
成立防汛抗旱期间疾病预防控制组:
组 长:陈海华
副组长:蔡 青
成 员:宦华敏、刘国兴、卜宏强、恽建波、周焕刚、杨邦范、谭志平、顾建光、张亚军、虞中良、万一飞、阮敏芝、张惠芳、郭文明、韩建庆
区疾控中心负责制定救灾防病技术方案,做好全区救灾防病工作的技术指导及业务知识培训;制定灾后疫情监测方案,确保监测点,开展传染病病人和疑似病人的监测工作,分析研判疫情及发展趋势,及时处置传染病暴发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指导灾区划定消杀区域,开展消、杀、灭等灾后卫生防病工作;对灾区居民开展多种形式的防病知识宣传。
1.根据区卫健局防汛抗旱卫生应急领导组要求,做好灾后的疾病预防控制工作。
2.强传染病疫情及其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报告,主动搜索疫情,密切关注疫情动态,做好疫情分析、评估。
3.制定各种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组织开展卫生防病应急演练,对相关单位开展培训。
4.开展灾区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指导灾区开展环境消杀工作。
5.加强与城管、环保等部门的联系与沟通,督促有关部门、乡镇(街道)做好垃圾清运、除“四害”等爱国卫生运动。
6.开展灾后卫生防病健康教育。
7.根据灾情需要,及时向上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请求卫生防病力量支援。
联系人:蔡青 联系电话:88586707,135845232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