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对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城镇非从业居民实行一次性奖励的实施意见》(常人口计生委规〔2013〕2号)的规定,经本人申请,经卫计部门审核,芮亚平、张玉萍、王小弟、苏玲、高星伟、沈正欣、薛洪等7人,拟享受计划生育一次性奖励,现予公示,公示期至6月11日止。如有不同意见,可向 三井街道计生办反映(联系人:潘双,电话89605660)。
2020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