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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方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期间失信企业信用修复工作,区经发局按照市信用办有关要求,结合本地实际,提供了多项便利化失信修复措施和途径。
一是建立适当容错机制。通知区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因疫情不可抗力造成的一般失信行为,建议采用适当延长整改期、暂缓上报等措施,积极引导和帮助企业及时规避信用风险;
二是简化信用报告出具。鉴于“信用中国”网站和省、市级信用门户网站提供的“公共信用信息概况”已基本能够满足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需要,提醒告知失信主体特别是中小微企业,各级信用门户网站提供的“公共信用信息概况”视同为第三方机构提供的信用报告,可作为信用修复相关依据;
三是在线提交修复材料。区内失信企业办理信用修复申请时,无需线下提供有关纸质资料,全部采用线上提交资料;
四是加强重点领域信用修复。在疫情期间,对保证市民日常生活需要的大型超市、药店、菜场等重点疫情防疫保供服务等企业,对于存在一般失信行为的,协助其通过“信用中国”在线申请信用修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