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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晋城市公安局北石店分局22日发布警情通报,一人私自将含有新冠肺炎确诊人员信息的图片发至微信群,导致该图片在网络大量传播,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7日之处罚。
泄露新冠肺炎确诊人员隐私被拘,这让一些人觉得难以理解。有人认为为了进行疫情防控,就要让渡个人隐私,而曝光新冠肺炎确诊人员的个人信息,正是为了疫情防控,能够让人们更好防范新冠肺炎。这样的观念混淆了隐私保护与疫情防控,这并非是在“舍小义取大义”。
保护新冠肺炎确诊人员隐私其实并不与疫情防控相冲突,两者可以做到兼顾。比如要满足公众的知情权,要便于疫情防控,可以对确诊患者居住地的单元楼栋进行公布,但没必要对确诊患者的身份证号、长相等具体信息予以公布。
疫情期间,一些地方出现了歧视新冠肺炎确诊或疑似患者,甚至歧视武汉人、湖北人的不良现象,比如肆意侵犯确诊患者、外来湖北籍人员的隐私,不仅是个别法律意识淡薄的人,一些基层政府组织也公然侵犯确诊患者、外来湖北籍人员的隐私,对他们的隐私“广而告之”,唯恐天下不知。还有地方疫情防控工作人员冲进民众家中打砸民众牌桌……在疫情这一非常时期,过火的“硬核”防控,甚至积非成是,成了“政治正确”,这也对新冠肺炎患者、武汉人、湖北人等带来了次生伤害,甚至让他们如同成了“二等公民”。
而在晋城这起新冠肺炎确诊人员隐私泄露事件中,涉事者将患者的个人信息发布在社交平台上,这显然侵犯了对方的隐私权,发布者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就是咎由自取。这也敲响了警钟,给所有人以警示,疫情也不是肆意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借口。在疫情期间,要隔离的是病毒,而不是爱,更不能因为疫情防控、疫情隔离,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
现在各地疫情得到了较好控制,疫情开始好转起来,相信不久之后,人们又能呼吸自由空气,迎来春暖花开。但不论疫情是否好转,疫情防控都要能科学防控、依法防控,也要防范一些“过激防控”仍然对后疫情时代造成不良影响,甚至产生“新冠后遗症”。正因如此,要能依法查处侵犯他人隐私,干涉他人正当权益的不法行为,要对这些涉疫情的不法行为零容忍,依法予以打击,遏制这些不法行为要像遏制新冠病毒一样,既要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也要打好“法治保卫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