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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新北区某餐饮店店主李某有点“糟心”,该餐饮店使用童工被新北区劳动监察大队处罚款5000元,另外,因使用童工是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还被列入了严重失信联合惩戒名单,银行贷款,扶持资金,招投标,资质等级评定通通受到了限制。
店主李某称,招用这名童工时,童工谎称身份证丢失在补办,李某见他身高一米八,目测已经超过16周岁,就没有仔细核查,没成想,招用了一名童工,童工上班第8天就遭查处。在事实和证据面前“目测”法失灵了!李某懊悔不已。
在此,提醒用人单位在招用人员时,一定要严格遵守程序规定,核实被招用人员的身份证明,严把“进入”关,切莫使用“目测”法,预防和杜绝招用童工现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