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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新北区人才优先发展战略,进一步完善区内人才住房保障,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新就业大学生租房补贴实施办》(常新人〔2020〕15号),现将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办法》适用的资助对象是哪些?
答:资助对象为取得毕业证书之日起24个月内,在常州市区(不含金坛、溧阳)且在新北区首次就业或自主创业的大学生,同时应符合下列条件:(1)全日制普通高校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新就业大学生;(2)具有本市户籍或持有常州市居住地公安机关签发的有效期内的《江苏省居住证》;(3)2019年1月1日及之后来新北区就业,签订1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或在新北区自主创业,在区内按规定缴纳企业社保和住房公积金的新就业大学生;(4)本人及其父母、配偶在本市(不含金坛、溧阳)无自有住房且5年内无房产转让行为。
二、《办法》规定的申报流程是怎样的?
答:由新就业大学生所在企业登录“常州高新区人才一网通综合服务平台”进行申报。镇(街道)人社所、区住建局、区人社局逐一进行审核,区人才办主任会议研究确定名单,在“常州高新区人才网”公示5个工作日后发文拨付资金。
三、申报时间是什么时候?
租房补贴采取网上申请的方式,每年度4月15日-6月30日和10月15日-12月31日分两批受理。
四、需要提供的材料有哪些?
答:(1)《新就业大学生租房补贴申请表》;(2)《新就业大学生租房补贴承诺书》;(3)新就业大学生身份证和社会保障卡,父母、配偶的身份证;(4)大学生本人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或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5)本市户籍证明材料或有效期内的《江苏省居住证》;(6)1年以上劳动合同,自主创业的新就业大学生另需上传营业执照;(7)常州市房屋租赁备案登记证明;(8)缴纳公积金证明。
五、获得的政策资助有哪些?
答:博士研究生每人每月800元、硕士研究生每人每月600元、本科生每人每月500元补贴,补贴期限累计不超过24个月。补贴将发放到新就业大学生社会保障卡的金融账户,请人才提前到相关银行激活金融账户。
六、如何进行租房合同备案?
答:登录“常州市房产信息网—房产专栏—租赁备案”(http://61.132.107.211:8011/ZLPT/web/bsdt)填写住房登记备案信息,并上传相关材料。审核通过后即可打印《常州市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如在备案时遇到问题可咨询常州市房产信息中心:0519-688639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