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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常州地区成品房维权事件时有发生,但对比近十年的业主维权诉求可以看出争议点逐渐由房屋面积、质量等硬性要求向房屋设计、居住环境等软件要求上转变。结合相关案件,就以下几个争议点来分析纠纷成因:
一是开发商交付迟滞引发群体纠纷。部分地产公司因其自身原因导致房屋延期交付,却怠于向业主履行赔偿义务,相反以施工单位延误工期、政府管制等理由主张适用不可抗力条款,在致使大量业主合法利益受损的同时,将矛盾引向政府,加剧信访压力。如钟楼某地产公司延期交付系列案件中,该地产公司因与施工单位产生纠纷导致400余户业主无法按时拿房,虽经当地住建部门协调仍无法化解纠纷,引发诉讼156件,据悉该小区业主曾于2019年在人民网江苏省党政领导留言板向省委领导反映该情况,但至今相关问题仍未得到妥善解决,当地政府公信力受到质疑。
二是建筑布局及隐蔽工程设计不合理。此类纠纷争议点多出现在消防通道、门廊设计、管道布线等细微处,这些在期房合同中均不会明确规定,但却直接影响居住感受及功能美观设计。如张某诉常州某地产开发公司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一案中,开发商所交付房屋虽通过竣工验收,但因管道排布不尽合理导致墙面无法安置橱柜,日常生活储物空间大幅缩减。房屋细节设计不合理等,由于未有明文规定,也未有合同约定,无法作为解除合同的要件,亦无法支持购房者的高额违约金的主张,只能酌情考虑。业主在于法无据的情况下,则会选择聚众维权等方式。
三是夸大宣传无法满足购房预期。目前90%以上的商品房是通过宣传广告进行促销,购房者在选择房屋的同时学区等配套设施规划对购房意愿影响较大。但部分案件反映,开发商在前期宣传中许诺的部分内容并未得到兑现,引发小区业主及社会舆论的强烈反映。如路劲地产系列维权事件中,自2015年起因该地产公司多个项目前期宣传的“教科院附中”等学区规划并未实现,导致业主多次集中维权。新华网刊发的《常州路劲地产多处广告涉嫌违法违规工商已调查》《常州路劲两项目承诺学区未兑现 涉嫌虚假宣传》等多篇文章对此问题进行连续报道。在实际案件审理过程中,由于宣传页是无法作为合同的条款来约束开发商,导致业主难以通过诉讼维权,进一步加大政府信访维稳压力。
对此,基层法院建议,对购房合同的统一整改,考虑群众实际的资金能力,降低群众的违约风险,增加开发商的违约成本。房屋作为居所,系民生问题,不应以商业合同的意思自治来免除开发商风险,应从社会角度来维护公平;地方政府发布相关行政法规,增强法院的裁判引导作用,房屋设计应参照日常生活惯例,加强处罚力度,改善市场上的设计乱象;宣传关键词必须登记备案,例如“人车分流”“配套学区”“绿化率”等,可作为违约的依据,对销售宣传广告有效的规范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