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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本单位职工的合法权益,使基数调整工作能够顺利进行并按时缴存7月份住房公积金,自常公积金〔2020〕20号文件下达后,罗溪财政分局与人事部门及时沟通协调,进行前期的准备工作,终于在7月13日完成了对本单位全体在职职工的2020年度(2020年7月1日-2021年6月30日)住房公积缴存基数的调整工作。
2020年度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规定的上限是26100元,同比有上浮,缴存基数的下限则不作调整。为减低企业成本,减轻企业负担,各单位缴存比例区间有所扩大。今年本单位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还是12%,调整后的缴存基数及比例从7月起执行,全体职工当月工资的住房公积金扣款即按调整后的基数计算。在月末本单位的托收扣款完成后,职工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常州住房公积金”进行查询核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