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各内设处室、事业单位、滨开区城建局、孟河镇建设局,各镇、街道建管站(所):
当前大气污染防治形势严峻,我区要实现年度空气质量目标任务达标压力较大。8月14日起,省大气办对今年以来大气环境质量改善排名靠后的国控点地区开展专项督察,我区涉及行政中心和安家两个站点。为有效改善我区空气环境质量,结合区委区政府、区污染防治攻坚办的工作部署和我局实际,决定从8月20日至今年年底,开展住建领域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现将攻坚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常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8月18日
新北区住建领域2020 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工作方案
一、 工作目标
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效果导向,加强重点区域(即国控点周边3公里范围)的工地管理、渣土车管理和露天烧烤和焚烧工作管理,通过持续不断的推进,全区住建领域大气污染得到有效控制,城区环境与卫生面貌显著改观,为全区空气质量总体改善做出积极贡献。
二、 组织机构及分工
(一) 健全组织领导
成立区住建领域大气污染防治攻坚领导小组,落实责任分工。由住建局局长、党组书记徐雪春任组长,各分管局长任副组长,局综合处、建管处、城建处、区质安站、区城管执法大队、区市政绿化管理所、区环卫中心、区征补办部门负责人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局综合处处长杨欢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攻坚工作的牵头、组织、协调和督察等相关工作,协助处理交办的临时性、突发性问题。
(二) 工作职责及分工
1.做好受监工地扬尘防治工作,严格落实建筑工地扬尘防治“六个百分百”措施,实施常态化管理。(责任部门:区质安站)
2.做好片区改造项目的拆迁工地扬尘治理工作,落实拆迁工程扬尘防治措施。(责任部门:区征补办)
3.规范小型建设工程扬尘防治工作,落实小型建设工程扬尘防治措施。(责任部门:区市政绿化管理所)
4.督促、指导属地乡镇街道规范建筑工地渣土运输车辆的管理,遏制露天烧烤和露天焚烧现象。(责任部门:属地乡镇街道城管办(所))
5.督促、指导属地乡镇街道落实小型非受监工程扬尘治理监管工作。(责任部门:属地乡镇街道建设局(站))
6.做好道路洒水和保洁工作。(责任部门:区环卫中心)
三、强化措施和工作要求
(一)全面摸排,落实责任,精准防控
对重点区域内的建筑工地进行全面摸排,建立在建工地清单,根据工地性质落实相关责任部门盯点监管,有针对性推进工地扬尘管控工作。(详见附件:“重点区域(站点周边3公里)建筑工地责任分解表”)
(二)强化工地管理,实施分类、分级管控
1.受监工地:
(1)严格落实工地扬尘治理“六个百分百”措施要求,即: 施工现场100%封闭围挡,物料100%覆盖,主要施工道路 100%硬化,土方100%湿作业,运输车辆 100%密闭,出入工地车辆100%冲洗。工地内使用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应有环保标识。
(2)对重点区域(站点周边3公里)和非重点区域工地实施扬尘治理分级管控。重点区域内工地在落实扬尘治理“六个百分百”基础上,围挡和脚手架应安装喷淋设施,出入口加大洒水做到应湿尽湿,使用符合环保要求的防尘网且覆盖严密,安装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对施工扬尘实时监控;每个工地应明确扬尘治理专职人员,全天候负责建筑工地扬尘管控措施的督导落实,发现管理不到位第一时间处置。
2.拆迁工地:
严格落实拆迁工地扬尘治理措施,并落实拆迁长效制度,每个工地应明确扬尘治理专职人员,全天候负责拆迁施工工地扬尘管控措施的督导落实。拆除前,必须搭设围挡,严禁敞开拆除; 拆除中,必须湿法作业,严禁扬尘污染;拆除后必须提前制定清运计划,严禁清理不及时;清运后,现场必须用防尘网全面覆盖,严禁裸露放置;运输车辆出工地前,必须彻底清洗,严禁带泥上路;运输车辆行驶中,必须密闭运输,严禁抛洒遗漏; 建筑垃圾,必须规范清运,严禁私拉乱倒;拆后空地,必须及时美化,严禁影响市容。
3.小型建设工程:
小型建设工程是指我局实施的市政、绿化养护工程,应落实以下扬尘防治措施:
(1)重点区域内每日10点至18点禁止道路沥青摊铺、道路划线作业,以及涉及道路、桥梁栏杆刷漆、绿化打药作业等产生挥发性有机物排放工序作业。
(2)大、中型市政、绿化类工程项目必须严格按要求做好围挡(重点区域内必须安装喷淋装置);市政零星维修、绿化补种项目必须设置移动式围挡,并配置雾炮车。
(3)所有涉及挖机开挖、现场切割、绿化翻土等易产生扬尘作业时,现场雾炮车必须打开,有条件的可洒水后进行作业,涉及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应有环保标识。
(4)市政零星维修、绿化补种等单日能结束的项目,施工结束后,必须对实施范围内的道路、道板及时清洗干净,防止积尘,做到工完料净场清;单日不能结束的项目,每日施工结束后,必须对裸土进行覆盖,及时清理现场,并好维护工作。
4.小型非受监工程:
小型非受监工程,是指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依法可不办理施工许可证的各类建设工程项目含厂房修缮和民房建设工程。按照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小型非受监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管和扬尘治理工作的通知》(常新城建〔2020〕112号)文件明确,小型非受监工程扬尘防治日常监管工作由属地乡镇街道负责,区质安站做好业务指导和考核工作。
(三)规范建筑垃圾运输与处置
采取宣传教育、督促整改、集中整治、长效管理等方式,严格和强化管控措施,加强建筑垃圾运输处置过程中的日常管理,坚决打击建筑垃圾运输车辆的违法违规行为。
1.加强执法管理力度。依法查处渣土管理中的各类违章行为,加强对擅自处理建筑垃圾、未密闭运输建筑渣土、车轮带泥污染路面等违章行为的查处力度。加强技术监管,加强对重点工地、重点路段的视频监控,力争实现渣土运输全时段监管。鼓励新型环保智能渣土车的使用,做好建筑渣土运输过程的监管;严厉查处非法运输、抛洒滴漏、带泥上路等违法行为;重点区域每周开展1次渣土车夜间运输集中整治。
2.实行渣土运输全过程监管。建立全区渣土运输管理动态信息库,针对核准的建筑垃圾运输企业建立基础台账,做到“一企业一档案”;针对全区建筑工地、消纳卸场分别建立基础信息台账并及时更新和完善相关信息。加强源头管理,实行渣土运输专人值守制度,每周对用车工地进行检查不少于500辆次;重视路面巡查,及时掌握道路交管部门设置的渣土车禁行区,加大对渣土车的运行管理,做到路线精准,及时发现并查处渣土运输过程中的各类违章;强化卸场监管,进一步落实“网格化”管理责任。
(四)遏制露天烧烤和露天焚烧
有计划地针对露天烧烤和露天焚烧垃圾行为开展全面清理规范,对群众反映强烈、危害性突出的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依法惩处,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
1.推进店铺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加强沿街龙虾店、烧烤店管理,结合城市长效综合管理的相关要求,利用监控探头、日常巡查、网格化管理等多项措施规范沿街龙虾店、烧烤店的经营秩序,加大对店外占道经营的管理和整治力度。
2.严控流动露天烧烤摊贩。重点管控,多管齐下,组织对流动摊贩的调查摸底和专项整治,巡查中密切关注露天焚烧,通过加强执法巡查、落实定点管理以及不定期开展集中整治等措施,减少流动露天烧烤和露天焚烧违章行为。
(五)加强物料露天堆放的监管
按照市、区两级关于常州市城市长效管理的有关要求,加强对违法倾倒、非正规堆放生活垃圾和装潢材料的监管。
1.巡查中发现违法倾倒、非正规堆放生活垃圾、餐厨废弃物的,能够现场查处并纠正的,立即查处并责令即时整改;否则通知环卫作业部门先行清理。
2.巡查中发现违法倾倒装潢垃圾的,能够现场查处并纠正的,立即查处并责令即时整改;否则通知相关部门先行清理。
3.巡查中发现非正规堆放、露天堆放黄沙、水泥等装潢材料的,现行设置简易围挡、覆盖到位,责令即时整改;对不配合整改的,依法查处违章行为。
(六)强化道路洒水保洁
持续加强道路的洒水和保洁工作,重点区域尤其是站点周边1公里范围的道路,加大洒水力度,做到应湿尽湿。
四、 保障措施
(一)健全组织领导。局领导定期召开调度会议,听取各部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汇报,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为全局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顺利开展提供组织保障。
(二)切实落实责任。根据职责分工要求,分管领导亲自安排,亲自督战,限期要账。各部门要反复抓、抓反复,确保按照方案执行,将责任落实到人,将工作不折不扣落到实处。
(三)严格追究责任。对重视程度不够、工作不积极、推诿扯皮、 措施不落实、进展缓慢不能按时、按标准完成任务或被上级部门通报批评的将严肃问责。
(四)加大检查力度。我局将加大检查执法力度,将检查工作常态化,成立专项检查小组,对城区所有建筑工地进行动态监管,发现问题立即停工整改,对拒不整改的严厉处罚,确保我局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工作有序推进。
附件:重点区域(站点周边3公里)建筑工地责任分解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