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环境与经济形势更趋复杂,生态环境质量改善面临经济发展不确定因素增多、经济结构调整缓慢、区域流域分化趋势加大、气象条件不利等多重挑战。目前我们正面临着“虹吸效应”和“挤压效应”,标兵越来越远,追兵越来越近,时刻有被赶超甚至被边缘化的危险;我们面对的生态建设没有先例可循,面临的许多问题都没有现成的经验,迫切需要大家解放思想、锐意创新。2020年我们将在继续深入推进专项执法及综合整治的同时,做好“围绕一个中心、厘清两个责任、突出三项重点、搭建四个平台”工作。具体将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围绕一个中心,全力做好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持全局一盘棋思想,结合实际尽早制定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迎检方案,全身心投入、全方位把握、全区域覆盖;进一步完善迎检工作架构和工作机制,确保能快速响应、及时处置;同时进一步梳理整改已知环保问题,理清问题责任清单,能立即整改的,立行立改,无法立即整改的,要制定整改时间节点,持续跟踪;积极协同配合,推动环保问题有效整改;要有力保障。各乡镇(街道)及相关部门要高度统一思想,服从安排,通力协作,立即启动迎检运行机制,共同做好迎检各项工作。
(二)厘清两个责任,全力保障生态文明建设。一是厘清环保执法权责清单确立。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决策、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和“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管生产经营必须管环保”的大原则,执法局、环保所、乡镇(街道)环保监管职责各不同,在“大生态环保”的格局下,以人民群众关注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为导向,结合最终市及区三定方案要求,全面梳理各方面的工作职责,突出事前、事中、事后的全过程监管进一步厘清各自职责清单,按清单化要求各司其职。二是厘清环保所规范化考核清单。在全区环保所内推行“一所一品”执法品牌创建,从更新执法人员执法观念、推进办案功能区建设、提升群众满意度和强化制度化建设等多个方面入手,实现环保所建设标准化、工作流程化、管理科学化,以规范化观念更新为先导,努力提升环保所“软实力”。
(三)突出三项重点,全力提升区域环境质量。一是突出重点园区整治。强力推进滨江化工园区整治,根据市交办清单加快推进问题清单整改,对存在环境违法行为的企业依法查处,对存在问题的企业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能及时整改到位的立行立改,短期不能整改到位的,结合实际情况督促企业建立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要求,推进整改进度,消除风险隐患。二是深入推进三大保卫战,结合全市散乱污整治工作部署,积极推进重点区域内散乱污专项整治;继续深化环保、城建、安监、公安、消防、供电等多部门参与的联合执法长效管理工作机制;对重点大气信访片区继续划细监管网格,对网格内企业开展“过筛式”拉网排查。结合污染防治平台信访线索,对群众投诉的热难点环保问题进行“清单式”梳理,对环保违法案件进行“紧盯式”核查,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三是全力推进长江入河口排查问题整治。根据部最终下达的排污口整治方案,制定“一口一策”专项整治方案并持续推进整改工作,建立长江入河排污口排查、监测、溯源、整治等工作规范体系,形成权责清晰、监控到位、管理规范的长江入河排污口监管体系,为改善长江水环境质量奠定基础。
(四)搭建四个平台,全力推进生态环境能力建设。一是搭建监测监控一体化平台。通过现有区级监测监控平台基础上全面向重点区域拓展延伸,在重点区域、重点断面、重点行业深入开展微站点建设,实现从传统的四处摸排寻找线索到从企业日常管理运行活动轨迹数据中找线索的转变;提前有效介入,从源头解决,精确定位准确查找环境违法行为,全面构筑新北“环保云”大数据库建设。二是搭建阳光执法法治平台。进一步优化环境执法系统思维,在规范化、科学化执法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执法+服务”并行机制,全力推进“法治+”阳光执法团队,执法案件实现乡镇(基层)监督人员100%,重大案件法律顾问提前介入100%;使环境执法由执法的规范性,向执法的技巧性、执法的艺术性的转变,帮助企业规避因环境因素引发的,可能的法律和市场风险,增强产业竞争力,推动实体经济健康发展。三是搭建高效优质服务平台。在监管过程中,留心重点区域及企业整治情况,积极协助企业及重点乡镇申报上级财政环保资金,完善企业治污正向激励机制。打造一批样板,大力推动标杆企业试点示范工作。进一步提高示范创建规范化和制度化水平,加强生态文明建设试点示范工作的动态监管、监督检查和评估工作。四是搭建专业人才培育平台。突出问题导向,积极探索双向“挂职”,注重选派综合素质好、工作能力强、发展潜力大的优秀年轻干部,形成明确的工作导向;将补齐工作短板与强化干部培养两项任务统筹推进,推动专业力量向工作存在明显短板的地区倾斜,推动工作协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