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各委办局、园区、公司、直属单位: 现将《新北区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调整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常开委办〔2020〕18号.pdf
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党政办公室
2020年2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