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计整改工作推进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贯彻落实区委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关于“要进一步加大审计整改工作的力度”的要求,认真执行区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有关审议意见,把整改落实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确保整改到位。
(二)健全整改机制。区政府不断健全审计整改机制,形成了行之有效的工作制度。区主要领导作出专门批示,区分管领导牵头召开审计整改联席会议,区审计局实行主审负责制,由项目主审在整改期限内督促各有关单位自行整改;对限期内未完成整改的问题,另行发出审计整改督查通知书,落实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销号制度,督促相关问题进一步整改到位;对于经审计督查后仍未整改的问题,提请审计整改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开展联合督查。
(三)强化结果运用。有关部门坚持举一反三,将整改工作与加强管理、完善制度、追责问责紧密结合,提升整改效能。区党政办、财政局根据审计建议,出台《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党政办公室关于新北区财政金融支持乡村振兴战略的若干意见(2018-2020年)》和《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区级政府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制度。
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截至2019年末,审计工作报告中反映的本级预算执行审计、部门预算执行审计、“乡村振兴”相关政策和资金审计、政府投资重点工程项目投资审计等3个方面、9项具体问题中,8项问题已经整改,整改率为88.89%,1项问题正在整改之中(已落实具体整改措施)。
(一)本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非税收入未及时入库问题,已整改。截止2019年末,除部分土地出让金由于仍处于诉讼中,尚未入库外,其余非税收入均已入库。
2.关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不完善问题,已整改。区财政局在编制2020年预算时,扩大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编制范围。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部分单位项目预算编制与执行缺乏有效衔接问题,已整改。区财政局在2019年实行了预算执行季度通报制度,同时明确在编制2020年部门预算时,将部门预算项目经费安排与预算单位近三年预算执行进度挂钩。
2.关于非税收入上缴不及时问题,已整改。
3.关于往来款清理不及时问题,正在整改中。
(三)政策跟踪审计及专项审计(调查)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乡村振兴”相关政策和资金审计中发现的问题
(1)惠农补贴方面存在的问题,已整改。区民政局已在民政业务云平台和常州市社会福利公共平台中开通了“死亡提醒功能”,同时每个月末在工作群内提醒业务经办人员及时进行信息审核、调整,落实动态管理。
(2)扶贫对象识别方面存在的问题,已整改。区人社局在深入调查后确认符合标准的对象,并联合区“阳光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其纳入新型农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范围,为其发放基础养老金。
(3)建档立卡数据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已整改。区扶贫办已严格新增识别的比对程序,扎实推进建档立卡精准识别工作。
2.针对部分政府重点建设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存在工程管理不规范问题,建设单位已进行了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