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有序推进PPP项目实施,有效防范和控制财政风险,现对常州市新北区PPP项目政府支出责任论证情况公开说明如下:
一、论证范围
常州市新北区所有已入库PPP项目。
二、论证依据
1、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指引》的通知(财金〔2015〕21号);
2、财政部《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深入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工作的通知》(财金〔2016〕90号);
3、入库项目的(初步)实施方案;
4、常州市新北区2015—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数据。
三、政府支出责任
PPP项目全生命周期过程的财政支出责任,主要包括股权投资、运营补贴、风险承担、配套投入等。
截至目前,我区已入库项目8个,总投资87.98亿元。根据项目初步实施方案,采用使用者付费回报机制的项目2个,全生命周期内不需财政提供支出责任。其他列入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项目全生命周期内财政支出责任总计11.03亿元。
四、财政支出能力预测
根据常州市新北区2015—2019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常州市新北区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及增长率如下表:
单位:亿元
项目
2014年
2015年
2016年
2017年
2018年
2019年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数
54.59
63.02
58.22
61.13
68.87
70.9
增幅(%)
15.43%
-7.61%
4.99%
12.66%
2.95%
平均增长率
5.68%
根据《关于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指引>的通知》(财金〔2015〕21号)规定,“在进行财政支出能力评估时,未来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数额可参照前五年相关数额的平均值及平均增长率计算,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根据上表,常州市新北区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014—2019年度平均增长率为5.68%,考虑到通货膨胀、经济发展状况、财政收入结构替代因素等,在预测2020—204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数时确定增长率为5.29%。常州市新北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测情况如下表:
年度
2020
2021
2022
2023
2024
当年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测算数
74.65
78.60
82.76
87.13
91.74
2025
2026
2027
2028
2029
96.60
101.71
107.09
112.75
118.72
2030
2031
2032
2033
2034
125
131.61
138.57
145.9
153.62
2035
2036
2037
2038
2039
161.75
170.3
179.31
188.8
198.79
2040
2041
2042
2043
2044
209.3
220.37
232.03
244.31
257.23
2045
2046
2047
2048
2049
270.84
285.16
300.25
316.13
332.86
五、论证结果
财金〔2015〕21号文要求,“每一年度全部PPP项目需要从预算中安排的支出责任,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例应当不超过10%”。财金〔2016〕90号文提出,“对于政府性基金预算,可在符合政策方向和相关规定的前提下,统筹用于支持PPP项目”。
新北区已入库PPP项目政府支出责任,在全生命周期内各年度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例均在10%以内,符合财政部相关要求。具体占比情况如下表:
支出责任/预算支出
0.1%
1.7%
1.5%
1.3%
1.2%
1.1%
1.0%
0.9%
0.8%
0.7%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