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党委、街道党工委,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委各部委,区各委办局、园区、公司、直属单位:
现将《2020年全区城乡社区治理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党政办公室
2020年6月2日
2020年全区城乡社区治理工作要点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落实省、市、区关于加强城乡社区治理工作和基层治理创新要求,高标准完成我区全国农村社区治理实验区建设任务,特制定《2020年全区城乡社区治理工作要点》。
一、全面加强基层组织建设
1.全面开展好党组织领导下的村(居)民自治工作。认真学习贯彻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和《江苏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在村(社区)党组织领导下大力开展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活动,严格实行民主选举、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充分发挥自治组织在基层治理中的作用。
2.健全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全面健全村(居)民委员会、村(居)务监督委员会等组织,组织不健全的,应当于今年8月底前完成选举或者补选工作。保持村(居)民委员会成员相对稳定,不得随意调动村(居)民委员会成员等,确系工作需要进行调整的,严格按照组织法的规定进行。做好2021年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的准备工作,进一步补充完善村(居)民代表、民主议事会成员,健全民主协商和议事制度。
3.指导城乡社区统筹开展好各项工作。积极创新网格化社会治理,指导城乡社区做好人员排查防控、居家观察人员管理服务、防控知识宣传、社区卫生消毒等疫情防控工作,筑牢社区“防控网”,把好社区“安全门”。按照“减负增效”的要求,全面精简城乡社区各类达标创建、检查评比、台账资料、盖章项目等,科学合理安排城乡社区文明城市建设、城市长效管理、安全生产等重点工作。持续做好村(居)民自治领域扫黑除恶工作。积极动员村(居)民小组长、各类志愿者、城乡社区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服务和治理工作,形成社区共建共治共享的良好氛围。
二、积极培育城乡社区治理工作特色
4.高标准完成社区治理各项任务。大力推进全国农村社区治理实验区建设,继续深化前期“开展试点”“培育亮点”的成果,完成2019年度社区治理亮点村(社区)的申报、评选工作,按照“亮化特点”的年度主题任务推进各项工作。在全面完成城乡社区与社会组织结对共建、和谐社区建设、社区规模调整、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亮点村(社区)培育等实验任务基础上,梳理社区服务能力、服务体系、服务活力、服务设施等方面提升的成效和获得的各类成果,总结经验做法。抓紧推进春江镇、新桥镇、罗溪镇、奔牛镇、河海街道和三井街道2020年度社区党群服务中心新建、改造工作,确保按期完成。结合文明城市创建和乡村振兴战略推进目标,扎实做好社区治理相关工作。重点梳理建立健全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加强农村经济服务、丰富文化体育活动、提升养老助残水平、拓展就业保障业务、健全网格服务项目、培育文明乡风、建设农村信息服务平台等工作,形成总结交流材料,并在实验区考核验收前汇编成册。
5.持续推动社区治理服务创新。以方便群众、服务群众、引导群众为出发点,从“硬件”和“软件”两方面探索创新社区服务。继续加大基础服务设施投入,在各村(社区)基本形成以承担社区公共服务事项为主的便民服务中心、以服务居民文化生活娱乐活动为主的惠民服务中心、以方便居民讨论议事为主的居民议事中心等三大功能区域。加强村民小组、自然村、小区、楼幢等网格基础设施建设,在有条件的网格建立集居民议事、群众休闲、图书阅览、文体活动于一体的居民服务点。提倡城乡社区单独建设“喜庆园”“百年堂”“宴会大厅”等办理红白喜事以及聚会、聚餐场所,方便居民群众,减轻经济负担。加强社区服务创新,重点盘活社区惠民服务中心,全年推选3~5个村(社区)开展社会组织运营惠民服务中心试点工作,通过社会组织对接居民需求、链接社区资源,使各类惠民服务设施得到高效利用,切实惠及当地居民群众;区民政部门牵头组织试点工作成效评估,根据试点成效,按照不超过10万元/个的标准给予奖补资金。
6.促进社区治理与社会组织融合发展。围绕2020年“亮化特点”的主题任务,对各镇(街道)和各“试点”“亮点”村(社区)在社区治理实践中取得显著成效的做法进行理论化提升,总结提炼社区治理经验方法。继续强化社会组织深度参与社区治理的新北特色,举办2020年“北斗星•社创+”活动,开展“助力社会组织成长”与“助推社区治理创新”两大行动,促进社会组织发展和社区治理创新同步推进、深度融合,统筹整合年度社会组织专项经费和社区建设专项经费,重点支持奖补入围“社会组织成长、参与社会服务、公益项目品牌”的社会组织以及各镇(街道)购买的社区治理服务项目。
7.大力开展先进典型评选表彰。按照群众认可、工作成效良好、具有示范引领和借鉴推广意义的总要求,大力挖掘、认真提炼、积极培育社区治理工作相关的先进典型。积极组织开展优秀社区治理项目、优秀社区工作法、优秀社会组织、优秀社区工作者、优秀社会组织人才等类型的评选表彰,重点在社区工作法、居民公约(村规民约)、微自治等方面选树先进典型。
三、不断强化城乡社区治理工作保障
8.认真推进全区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常州国家高新区工委常州国家高新区管委会关于印发关于构建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的意见(试行)的通知》(常开工委〔2019〕102号)精神,在今年6月底前,建立健全全区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实施“优量”工程,对社区工作者实行总额控制、适度从优、动态调整、进出管控。实施“优选”工程,坚持换届选任、分批转聘和公开招聘相结合,真正将创新社会管理能力强、服务群众思想牢、社区治理方法好的人吸引到社区工作者队伍中来。实施“优育”工程,组织开展全区村(社区)主任培训、部分初任社区工作者培训和优秀村(社区)主任培训;镇(街道)开展社区治理工作业务培训不少于一次,并积极组织社工参加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和考前培训,45周岁以下持证比例要达75%。实施“优管”工程,制订切实可行的社区工作者考核办法,激发努力工作、服务居民的干事热情。实施“优待”工程,建立社区工作者基本报酬与本人岗位等级相对应并定期增长的待遇机制,发放获得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人员的专项补贴。
9.加强对城乡社区治理工作的领导。经常开展督导检查、评优评先、参观培训和现场推进等活动,做好社区治理业务指导、选树典型、查找问题、督促整改等工作。积极开展工作调研,认真听取基层建议,努力在加强基层治理、实现减负增效、创新工作方法、提供政策支持、解决社区问题等方面想办法、出实招。
附件:2020年全区城乡社区治理重点工作任务一览表
附件
2020年全区城乡社区治理重点工作任务一览表
序号
内容
重点工作任务
牵头单位
责任单位
实施期限
一
全面加强基层组织建设
1.学习贯彻新的组织法和省选举办法。
2.村(居)民委员会和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成员的补选工作。
组织部
人社局
各镇(街道)
2020.01~2020.12
3.深入推进基层网格化社会治理创新。
政法委
4.全面清理城乡社区创建达标评比工作。
党政办
二
积极培育城乡社区治理工作特色
5.开展城乡社区治理亮点村(社区)评选工作,做好亮点提升和社区治理经验总结提炼。
社工委
各成员单位
6.举办2020年“北斗星•社创+”活动。
财政局
2020.05~2021.02
7.完成一批社区党群服务中心新建、改造任务。
行政审批局
有关镇(街道)
8.开展社会组织运营社区惠民服务中心试点。
2020.05~2020.12
9.结合文明城市创建,推动城乡社区践行《常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宣传统战部
10.推进乡村振兴和美丽乡村建设,促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
农业农村局
11.开展社区治理工作方法、典型案例征集和先进单位、个人评选等活动。
2020.07~2020.10
12.举办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治理项目交流展示活动。
2020.10~2020.12
三
不断强化城乡社区治理工作保障
13.推进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规范员额管理、考试招聘,建立“三岗十八级”薪酬体系和激励机制。
编办
14.分批分类组织开展村(社区)工作者培训。
15.组织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考前培训,完成年度社工持证人数新增任务。
16.开展全国农村社区治理实验区建设工作督查,做好考核验收迎检准备。
社工委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