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园区(镇、街道)安委会办公室,区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精神,深入推动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根据应急管理部《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专项检查督导工作方案》、省安委办《江苏省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专项检查督导工作实施方案》、市安委办《常州市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专项检查督导工作实施方案》的安排部署,深入推动落实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切实防控全区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当前面临的各类安全风险,决定在全区开展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专项检查督导工作,现将《常州市新北区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专项检查督导工作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工作落实。
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