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省、市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要求,为进一步优化我区电力接入营商环境,创建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发展环境,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区委、区政府对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部署,以用户需求为切入点,以存在问题为改革重点,进一步简化接电手续、压缩接电时长、降低接电成本,切实提高电力接入效率和服务水平,为打造国际化、市场化、法制化营商环境提供有力支撑。
二、适用对象
全区建设项目申请电力新装、增容等业扩服务,电压等级在10(20)千伏及以下的电力用户接入工程,35千伏及以上工程一事一议。
三、办理流程和时限
实行“专窗+互联网”一站式审批制度,由区行政审批局负责受理电力工程施工申请,各责任单位沟通联动,实现“一窗受理”、并联审批、联合踏勘,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设计方案审查以及占路、掘路、绿化迁移等行政审批许可。
责任单位:区行政审批局、住建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公安分局
四、建立绿色通道
对市供电公司在我区实施的业扩配套及电力配网工程以及省、市、区重点工业项目的外线电力接入工程:
(一)费用减免
1.免收地下管线测绘费,原则上在一周内提供地形与管线图资料。
责任单位: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
2.免收市政道路占用费、市政道路挖掘赔偿费、城市绿地占用费和绿化损失赔偿费;审批通过后,原则上在一周内完成绿化迁移工作;绿化迁移、道路及绿化修复工程由相应的道路和绿化的管养单位负责,费用由区、镇(园区)财政根据相应权属承担。
责任单位:区行政审批局、住建局
(二)试行备案免批制。对300米以内的电力接入工程以及任何长度的不破土工程,免办建设工程规划、占(掘)路、绿化迁移许可等行政审批手续。涉及供电管沟建设的由申请单位提交备案资料,职能部门于3个工作日内完成现场勘察,勘察无异议同步由区测绘中心当天放线,即可组织施工。
(三)简化审批流程。施工前涉及依附于城市道路各种管线意见征询的,采用企业承诺制。
责任单位:区行政审批局
五、加强政电企协同
符合本方案适用范围的用户报装业务由市供电公司负责一口受理,降低用户电力接入成本,提高用电可靠性,提升供电服务水平。
1.市供电公司进一步压缩工程物资采购、外线施工及服务时限,倒排工期计划,明确时间节点和责任人,积极推广不停电作业等新技术,合理安排检修计划,提高送电计划灵活性,保证电力用户无障碍按时接电。
2.市供电公司加强10(20)千伏配套电网投资,对列入省、市建设计划的重点项目,延伸建设外线至用户红线,并积极为用户提供用能监测、能效诊断等能源综合服务,降低用户接电和用电成本。为降低小微企业用户接电成本,电网到低压用户电表(含电表)之间的工程费用,由市供电公司承担。
3.加强电网与城乡建设等规划计划的衔接,强化统筹、系统谋划、协同推进,优化电网布局。结合市供电公司杆线入地、电缆建设计划,区政府将管沟(管廊)建设工程列入年度建设计划。
六、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充分认识优化电力营商环境的重要性,按照本方案要求开展工作,明确责任分工,提高电网工程实施进度,进一步优化电力接入营商环境。
2.强化联动服务。区经发局、住建局、行政审批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公安分局等部门加强联动、强化服务,及时研究电力工程实施中的困难和问题。各镇(街道)、园区要对属地电网工程项目落实专人对接,实行手续帮办领办,及时协调各类矛盾问题。
3.严格监督管理。加强电力接入营商环境考核力度,明确并联办理、限时办结考核要求,落实主体责任,将行政审批限时办结、全程服务与各级各部门的评优评先结合。各部门要严格依法履职尽责,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强化项目安全及质量管理,确保电力工程施工项目依法合规、高效审批、安全进行。纪检监察部门要强化监督,对在优化电力接入营商环境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失职渎职的单位和个人及时进行问责查处。
4.强化信用支撑。推动建立覆盖用户、利益相关单位、市供电公司等各类主体和工程设计、施工、监理、审批等各环节的行业信用体系。经发现承诺不兑现或弄虚作假行为的,记录企业和个人信用档案,并纳入公共信用平台,通过跨部门的联合惩戒,提高违规和失信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