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2020年8月10日,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卫生健康局函告我局常州虹桥门诊部有限公司《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妇产科诊疗科目已被依法吊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49号)、《卫生行政许可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38号)、《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卫生计生委令第35号)和《卫生部关于实施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有关问题的批复》(卫政法发〔2006〕237号)的规定,我局已于2020年8月26日依法作出注销常州虹桥门诊部有限公司《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登记号:PDY70009132041117D1102)妇产科诊疗科目的决定。
特此通告。
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行政审批局
2020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