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各直属事业单位:
为贯彻落实区纪委四届四次全会决策部署,加强对全区卫生事业单位“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切实履行好监督这个首要职责,根据卫健局党委《常州高新区(新北区)卫生健康局“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实施细则》(常新卫健委〔2019〕6号)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对全区卫生事业单位“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执行情况开展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区委四届八次全会和区纪委监委有关要求和部署,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以卫生事业单位“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执行情况为切入点,进一步聚焦主责主业,创新方式方法,强化责任担当,推动卫生事业单位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提升卫生事业单位“三重一大”事项依法依规决策、科学决策和民主决策水平,为全区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提供坚强政治保障。
二、工作安排
(一)检查时间
2019年10月下旬-11月上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检查内容
各卫生事业单位2019年1-9份的“三重一大”集体决策事项。重点监督检查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是否根据《常州高新区(新北区)卫生健康局“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实施细则》制定本单位实施细则,并报局备案;
2.对“三重一大”事项是否进行集体研究决策,“三重一大”会议记录是否规范;
3.决策的依据、方案、内容、措施等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上级要求,是否符合本单位实际;
4.决策过程是否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是否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和机制;
5.作出的决策是否属于权限范围,决策程序是否符合规定;
6.是否依法公开相关决策事项,并接受监督;
7.是否存在临时动议、擅自决定或更改决策等情况;
8.决策全过程的组织领导、人员分工、工作计划是否严密周到、科学合理,决策是否得到全面贯彻执行;
9.超出单位职权范围,或者虽在自身职权范围内但关乎全局、影响广泛的重要事情和重要情况,是否及时向卫健局党委请示报告;
10.其他方面的重要内容。
(三)检查流程
1.各单位对今年1-9月份的“三重一大”事项进行梳理,本着应报尽报的原则,形成本单位“三重一大”事项汇总表(附件1),相关台账资料备查。
2.检查时听取被检查单位贯彻落实“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和执行情况工作情况汇报,调研走访重大项目现场,查阅相关会议记录、会议纪要、人事任免文件、相关资金使用账目等台账资料,座谈交流“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和执行情况等方式开展有针对性地监督检查。
3.对监督发现的各类问题应当认真分析、准确归纳、剖析根源,形成检查监督情况工作报告,推动单位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实现“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化、规范化。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由局领导带队,综合计财处、卫健一处组成检查组。各单位要根据通知要求,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积极主动做好“三重一大”事项检查监督迎检工作,检查监督有力有序推进。区纪委、纪委第六派驻纪检监察组将适时参与抽查相关单位。
(二)坚持靶向监督。紧盯“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执行各个环节,紧盯曾经发生过违纪违法问题或存在较大廉政风险的重点岗位,对违反“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有关规定的,敢于较真碰硬、深挖细查,切实增强检查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务求工作实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各单位要紧密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具体可行、务实管用的整改措施,以钉钉子精神抓好整改落实,进一步补齐短板、堵塞漏洞,形成长效管理机制,确保联合监督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附件:1.2019年度“三重一大”事项汇总表
2.“三重一大”事项监督检查表
3.“三重一大”事项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汇总表
中共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卫生健康局委员会
2019年10月22日
常新卫健委[2019]33号 .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