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园区(镇、街道)职业健康监管部门、区卫生监督所,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我区矿山、冶金、建材、化工等重点行业领域尘毒危害专项执法工作,根据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尘毒危害专项执法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苏卫办监督〔2019〕9号)和市卫健委《常州市尘毒危害专项执法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常卫监督〔2019〕254号)等文件通知要求,我局制定了《新北区尘毒危害专项执法工作实施方案》。现将该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卫生健康局
2019年9月16日
新北区尘毒危害专项执法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江苏省贯彻落实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行动方案》,根据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尘毒危害专项执法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苏卫办监督〔2019〕9号)和常州市卫健委关于印发《常州市尘毒危害专项执法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常卫监督〔2019〕254号)等要求,切实做好矿山、冶金、建材、化工等重点行业领域尘毒危害专项执法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重点内容
针对尘毒危害严重的行业和企业,抓住关键环节,着力查处以下违法行为:
(一)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未按照规定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和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的;
(二)未按照规定及时、如实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的;
(三)未按照规定对工作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的,以及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不合格未采取有效工程或个体防护措施的;
(四)未按照规定组织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的;
(五)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职业健康管理人员和劳动者未按照规定接受职业健康培训的。
二、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9年8月)
重点做好“三个一”工作:一是制订一份专项执法工作方案计划,明确执法任务,压实执法责任。二是局职业健康监管业务处室和区卫生监督所要围绕执法重点,组织精兵强将,认真做好一次人员调配,明确专项执法监督员,确保监督执法人员数量与工作任务相匹配。三是组织一场执法培训,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提升能力,确保执法人员能力水平达到工作要求,执法行为严格规范、公正文明。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9年9月至2020年7月)
1. 根据已摸清的本辖区矿山、冶金、建材、化工等行业领域用人单位底数,依据《尘毒危害专项执法工作监督检查表》(见附件1)开展专项执法工作,严厉查处违法行为。纳入治理范围的矿山、冶金企业监督检查覆盖率要达到95%以上;纳入原安监部门职业危害申报系统的建材企业监督检查覆盖率要达到95%以上。集中整治阶段实行《尘毒危害专项执法工作情况汇总表》(见附件2)月报制度,区卫生监督所于每月25日前在省卫生监督信息平台填报汇总表。
2. 加强对重点执法对象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各类案件,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对于未依法开展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和职业健康检查的违法行为,在责令限期改正的同时视情节轻重并处相应罚款。对于未依法开展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等违法行为,要责令限期改正。对于没有按照要求限期完成整改的用人单位,要依法从严处罚。对于工艺落后、危害严重、整改无望的用人单位,要坚决提请政府相关部门依法予以关闭。
3. 区局将加强对尘毒危害专项执法工作的督促和指导,并结合市卫健委今年下半年和明年上半年对我区工作开展情况的抽查和评估,适时开展暗访抽查,对专项执法工作不认真、不落实、搞形式、走过场的,将予以通报批评。
(三)总结评估阶段(2020年8月至11月)
区卫生监督所要及时对专项执法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和评估,并于2020年10月10日前将专项执法工作总结报送区卫健局卫健三处。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局成立以分管领导为组长,局相关职能处室负责人和区卫生监督所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执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督促、指导专项执法工作。各镇(街道)职业卫生监管部门要组织职业卫生监督人员开展本辖区范围内的执法巡查工作,对巡查发现的问题及时报区卫生监督所予以严肃查处。
(二)依法严格监督。各相关单位要组织精干力量,采取有力措施,对发现的违法行为要依法依规坚决打击,并建立案件台账,做到有案必查、违法必究,曝光一批典型违法案件。
(三)加强执法保障。相关单位要以专项执法工作为契机,按照工作任务与执法力量相匹配的原则,加强职业卫生监督执法队伍建设,强化业务培训;配备相应的执法装备、设备及必要的防护用品,提高监督执法能力。充分发挥好各园区(镇、街道)职业卫生监督人员(专职安全员)作用,巩固基层职业卫生执法和巡查力量,形成工作合力。同时根据需要,可自行邀请职业卫生专家赴现场检查、听取专家意见,避免盲目执法。
(四)营造良好氛围。要充分发挥媒体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职业病防治工作,提高全社会对劳动者健康的重视程度,为专项执法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联系人:杨杰 联系电话0519-81809889
附件:1.尘毒危害专项执法工作监督检查表
2.尘毒危害专项执法工作情况汇总表
常新卫健[2019]80号.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