聂朝阳等举办者:
你们关于成立常州市新北区三井街道大名城社区卫生服务站的报告及有关材料收悉。依据省卫健委《关于加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和市卫健委《常州市城乡基层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2016—2020年)》的规定,以及举办该单位的条件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现批复如下:
经审查,我局同意成立常州市新北区三井街道大名城社区卫生服务站并担任其业务主管单位。该服务站基本公卫、基本医疗等服务工作在三井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指导和监管下开展。该服务站的举办者是聂朝阳,开办资金伍拾万元整,资金来源由举办者自筹。该单位为非营利性质,主要开展全科医疗、中医科、口腔科、预防保健活动。
请你们按照《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到民政部门办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手续。
希望你们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依照章程并在规定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自觉接受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的监督和管理,搞好自律诚信建设,不以营利为目的,履行职责义务,为发展卫生健康事业作出贡献。
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卫生健康局
2019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