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水痘是儿童中常见的一种传染性极强的呼吸道疾病。目前我区水痘疫苗为群众自愿自费接种,由于接种率低,无法形成有效免疫屏障,水痘疫情时有发生。为降低我区水痘发病率,控制水痘暴发疫情及因水痘暴发引起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工作的意见》、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常州市适龄儿童免费接种水痘疫苗工作实施方案》要求,我区将于2020年6月开展适龄儿童水痘疫苗免费接种工作。为确保接种工作顺利开展,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新北区适龄儿童免费接种水痘疫苗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卫生健康局
2020年5月29日
新北区适龄儿童免费接种水痘疫苗实施方案
为降低我区水痘发病率,控制水痘暴发疫情及因水痘暴发引起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工作的意见》、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常州市适龄儿童免费接种水痘疫苗工作实施方案》要求,针对即将开展的适龄儿童水痘疫苗免费接种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1.切实防控水痘疫情,有效降低全区水痘发病水平,为适龄儿童免费接种两剂次水痘疫苗,第1剂次接种率>95%,2剂次接种率>90%。
2.切实有效控制托幼机构和学校等重点场所和重点人群的水痘疫情,及时开展密切接触人群的水痘疫苗应急接种,应急接种率>80%。
二、接种对象及程序
(一)常规接种
适龄儿童水痘疫苗的接种按全市统一要求,纳入江苏省儿童预防接种信息管理系统中进行登记和预约通知,由儿童居住地的预防接种单位参照免疫规划疫苗接种要求开展常规接种。自2020年6月1日起,全区适龄儿童免费接种两剂次水痘疫苗。接种程序为满1周岁时接种第 1 剂次,4周岁时接种第2剂次,两剂次接种在 7周岁内完成,超过7周岁不再予以补种,具体如下:
1.2019年6月1日及以后出生年满1周岁且无水痘患病史的常住儿童(包括在本地居住满3个月以上的流入儿童),免费接种2剂水痘疫苗。满1周岁时接种第1剂,满4周岁时接种第2剂;当本年龄段儿童满4周岁时水痘疫苗接种不足两剂次的,补足两剂次,两剂间隔不少于3个月。
2.2016年6月1日及以后出生满4周岁且无水痘患病史的常住儿童(包括在本地居住满3个月以上的流入儿童),免费接种1剂水痘疫苗;已有1剂自费水痘疫苗免疫史的再免费接种1剂,两剂间隔不少于3个月;已有1剂免费水痘疫苗或2剂水痘疫苗免疫史的不再予以接种。
(二)应急接种
当学校发生水痘暴发或流行时,按照传染病防控属地管理原则,经新北区人民政府或新北区卫生健康局批准,可以采取应急接种措施。具体要求见《新北区学校水痘疫苗应急接种实施方案(试行)》。
三、接种疫苗及方法
水痘减毒活疫苗,按说明书规定用量,于上臂外侧三角肌附着处皮下注射。
四、接种禁忌
对疫苗的成分过敏者;严重疾病患者、免疫缺陷患者、免疫功能低下或正在接受免疫抑制治疗者、疫苗说明书中标注的其他禁忌者。发热或急性疾病期患者,暂时不要接种疫苗,待病情稳定或痊愈后再考虑接种。
五、与其他疫苗同时接种
水痘疫苗可与其他免疫规划疫苗同时接种,两种及以上注射类疫苗应在不同部位接种。严禁将两种或多种疫苗混合吸入同一支注射器内接种。水痘疫苗与其他免疫规划使用的注射类减毒活疫苗,如果未同时接种,应间隔≥28天进行接种。水痘疫苗与其他种类免疫规划使用的灭活疫苗和口服脊灰减毒活疫苗接种间隔不做限制。如果和第二类疫苗接种时间发生冲突时,应优先保证水痘疫苗的接种。
六、异常反应处置
按照《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方案》进行监测和报告。参照江苏省第一类疫苗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补偿保险实施方案中所规定保险对象为“在江苏省范围内接种第一类疫苗(含县级及以上政府采购且群众免费接种疫苗 )”的受种者,免费水痘疫苗接种异常反应补偿由中标的保险机构受理并理赔。
七、接种工作经费补助
为保障预防接种服务工作开展所需的耗材、接种信息服务和疫苗冷链设施等费用,予以基本公卫经费补助20元/针次。
八、相关工作要求
1.新北区卫生健康局负责全区水痘疫苗免费接种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协调区财政局做好经费保障,协调区教育局做好入托入学接种证查验和应急接种工作。新北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疫苗采购、分发和预防接种业务指导等工作。全区各一般预防接种单位承担辖区内接种工作的具体实施。
2.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和认真组织水痘疫苗免费接种工作,要在工作开展前把方案学习掌握到位,并加大宣传力度,开展多种形式宣传动员活动。
3.各单位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预防接种工作规范》等要求,规范疫苗冷链和温度监测,严格执行“三查七对一验证”制度 ,确保规范安全接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