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区疾控中心,各初中校:
为切实做好我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中考防疫工作,提高疫情防控的科学性、精准性和针对性,现将《常州市新北区2020年中考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保障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卫生健康局 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教育局
2020年7月13日
常州市新北区2020年中考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保障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我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中考防疫工作,提高疫情防控的科学性、精准性和针对性,有效预防新冠肺炎相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切实保障中考顺利举行,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保证中考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顺利实施,成立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唐爱民 区卫健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
副组长:陈海华 区卫健局副局长
邱新天 区卫健局副局长
杨仁元 区教育局副局长
成 员:蔡 青 区卫健局二处处长
薛 锋 区卫健局三处处长
戴彩虹 区教育局教育发展处处长
宦华敏 区疾控中心主任
蒋 锋 区疾控中心副主任
董小方 区教育局教育发展处工作人员
领导小组下设防疫处置组、医疗救治组、工作协调组。防疫处置组由陈海华任组长,成员为蔡青、宦华敏、蒋锋,负责对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中的可疑传染病病例进行流调和排查,指导考前各考试场所的预防性消毒和考试期间的防控工作。医疗救治组由邱新天任组长,成员为薛锋,负责必要时派驻有经验的医生开展考试期间考生和考务人员的健康异常情况诊疗,必要时联系转运至定点医院救治。工作协调组由杨仁元任组长,成员为戴彩虹、董小方,负责中考期间学校疫情防控相关工作协调。各考点由一名专业人员担任副主考,专职负责涉疫常规工作和突发事件处置,完善考点防疫工作流程和处置流程。
二、考前准备工作
(一)强化人员的健康管理
1.发放告知书和承诺书
相关责任单位应提前确定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名单,每人发放一份告知书,要求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尽量减少外出和参加聚餐活动,不得前往高、中风险地区和疫情重点地区,不得接触近期入境人员和来自疫情重点地区人员,及其共同居住的家庭成员等。对考试期间出现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考生签署承诺书,要求其配合做好隔离防护工作。
2.申报健康状况
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应于考前14天开始,每日进行体温测量、记录和上报,体温测量记录以及出现身体异常情况的,要及时报告所在学校、单位和当地教育行政部门。
对考前考生或考试工作人员身体状况异常的、监测发现身体状况异常的、被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或密切接触者的,由防疫处置组和医疗救治组逐一进行专业评估,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依据专业评估建议,在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前提下,综合研判其是否可以正常参加考试。凡是不能排除新冠病毒感染可能的,考生在隔离考场或救治场所安排其参加考试,考试工作人员(尤其是3天内有发热症状的)不得参与考试工作。
3.开展健康排查
考前第14天和考前第3天,由市级招生考试机构会同卫生健康部门、公安、大数据局对所有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进行健康状态和活动轨迹数据筛查(考生报名库与病例库、密切接触者库、活动轨迹记录等进行比对)。如发现有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湖北省、北京市或其他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立即报告考试主管部门。来自湖北、北京或其他考试主管部门认为需要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的人员,在考前进行检测,持正规医疗机构或疾控中心出具的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参加考试和考务工作。
(二)全面做好考点、考场管理工作
1.设置体温检测点
各考点学校要在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进入考点的入口处设体温检测点,检测点设立多条体温检测通道,对所有进入考点人员进行体温测量。同时,设置凉棚和体温异常者复检室等,供待检人员做受检准备以及检测不合格人员短时休息调整使用。
2.准备备用隔离考场
原则上每10个普通考场设1个备用隔离考场(每考点不得少于3个),备用隔离考场布置按照标准化考场的要求执行。备用隔离考场应选择通风良好、相对独立的教室,并设置专用防疫特殊通道,配备速干手消毒剂、个人防护用品等,桌椅表面光滑易于清洁。如需使用空调,则应为分体式空调,同时配备具备防疫条件的监考员和工作人员。备用隔离考场应做明确标识,在外围设置警戒线。
考试当天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者,须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考试。备用隔离考场原则上须一人一间。当备用隔离考场不够用时,在不影响考生正常考试的情况下,经综合研判风险后,可采取最前排、最后排或四角排位的方式多人共用一间(最多不超过4人)。
3.准备防疫用品
各考点需要配备数量充足的口罩(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一次性手套、水银体温计、手持式体温检测仪、红外线测温仪、紫外线消毒灯、呕吐包、洗手液、速干手消毒剂、含氯消毒剂、季铵盐类消毒剂或其他有效的消毒剂。防疫用品应单独存放,避免安全隐患。各考点要按每人每半天1只的标准为考试工作人员配备口罩,每个卫生间配备洗手液,各考场要为考生准备一定数量的备用口罩(原则上考生口罩自备)、速干手消毒剂和呕吐包。备用隔离考场除上述物品外,还需准备工作服、一次性工作帽、一次性手套、防护服、医用防护口罩、防护面屏或护目镜、工作鞋等。防疫处置组做好应对异常情况时使用的防护用品、采样用品和呕吐包等物资储备。
4.布置考场
在满足标准化考点要求的基础上,低风险地区考场内的考生座位横向间距80厘米以上,纵向间距根据考场实际面积尽量增大;非低风险地区考场内座位设置前后左右均应保持大于100厘米的间距(考场安排考生人数可低于标准化考场要求)。
5.环境消毒管理
考前考点内外环境、考试场所、通道、区域、桌椅、卫生间等进行清洁消毒,明确张贴完成标识。未发生过新冠肺炎疫情的考点,要进行至少一次彻底的卫生大扫除和至少一次预防性消毒,消毒后要进行通风;发生过疫情的学校,原则上不做考点使用。考生、考试工作人员进入考场前宜用速干手消毒剂进行手消毒或者洗手。低风险地区在每天考试结束后,要对考场做一次预防性消毒;非低风险地区要在每科目考试结束后做一次预防性消毒。
隔离考场考试的考生如出现新冠肺炎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应由防疫处置组及时做好考场的终末消毒。其他情况,隔离考场可按如下方式进行消毒:加强对门把手、桌椅等物体表面的清洁消毒,每科考试后,可用有效氯500mg/L的含氯消毒剂进行擦拭,或用有效的消毒湿巾擦拭。
6.考场降温和通风
在温度适宜的条件下,考点的考务办公室和考场可以保持自然通风,也可以采用电风扇等设备加强通风,电风扇在使用前应进行清洗。如使用冰块降温,应保证冰块及制冰使用的水卫生安全。在使用电风扇或冰块降温时,门窗不要完全闭合。
普通考场可以使用分体空调或中央空调,备用隔离考场应使用分体空调,并严格按照《夏季空调运行管理与使用指引(修订版)》(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0〕174号)要求使用管理。对出现过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和疑似病例的考场,应由防疫处置组对空调卫生状况进行评估,合格后方可启用;不合格的集中空调,参照WS/T 396-2012《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消毒规范》进行清洗消毒。空调使用期间,普通考场如使用分体空调,使用过程中门窗不要完全闭合,宜每场考试结束后(运行2~3小时)通风换气约20~30分钟;如使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应保证通风系统正常,供风安全,以最大新风量运行,保证充足的新风输入,所有排风直接排到室外。使用分体空调的备用隔离考场应保持考场开门开窗通风。
7.考场人员防护
考生进入考点、考场时不得因为佩戴口罩影响身份识别。低风险地区的考生在进入考场前要佩戴口罩,进入考场就座后,考生可以自主决定是否继续佩戴;非低风险地区、备用隔离考场的考生要全程佩戴口罩。考点入口负责体温测量的工作人员要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和一次性手套;普通考场监考员全程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隔离考场的监考员及工作人员需穿戴工作服、医用防护口罩和一次性手套等,必要时可穿戴防护服。所有考生、监考员和工作人员必须随时做好手卫生。
8.垃圾收集处理
分类收集,及时清运。普通垃圾放入黑色塑料袋,用过的口罩需集中弃置指定的垃圾桶统一处理,不可随意丢弃,垃圾筒保持清洁,每日消毒。
(三)完善培训、演练准备
考点副主考参与各考点全过程模拟演练,熟练掌握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法和程序,考前一天对各考点考试工作人员进行防疫工作培训和预防性消毒指导。
三、考试期间管理
(一)人员管理
1.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提前有序、错峰报到,在各考点相关楼道入口处设置红外线测温仪,体温低于37.3℃方可进入考点。无异常方可进入考场,严格控制人员行进速度和间距。
2.根据大数据局核实的活动轨迹,对有湖北和北京旅居史的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在身份验证的同时核验其7天内核酸检测证明,阴性方可进入考场。
3.考试当天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者,考生须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考试,考试工作人员不再参加考务工作,选派一定数量的备用考试工作人员以备替换。
(二)场所管理
食堂实行错峰就餐,开餐前半小时完成就餐区域桌椅、地面消毒,并通风换气,就餐排队时与他人保持1米距离,应遵循分时、错峰、单向就餐的原则,避免扎堆就餐、面对面就餐,避免交谈。餐前餐后必须洗手。加强餐(饮)具的清洁消毒,重复使用的餐(饮)具应当“一人一用一消毒”,就餐人员要做好餐余垃圾的清理、分类和投放。做好食品留样,专人管理,严格执行消毒时间、程序,制定就餐、消毒等管理台账。
宿舍不应设在地下室或半地下室,每个宿舍居住人数原则上不超过6人,人均宿舍面积不少于3平方米;宿舍应根据当地的气候条件设置通风设施。加强对宿舍的清洁通风,一般每天开窗通风不少于3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每天对宿舍地面、墙壁、门把手、床具、课桌椅等物体表面进行预防性消毒,消毒后要保持宿舍内外的环境卫生保洁,每天专人巡查清扫并进行登记。应建立宿舍专人负责制,严格宿舍楼门管理,实行凭证出入和体温排查。
(三)驻点保障
辖区基层医疗机构抽调相关专业人员驻点保障并担任副主考,于7月16日-18日入驻各考点,开展驻点保障工作。各考点防疫副主考名单如下:
2020年新北区中考各考点防疫副主考名单
考点名称
防疫副主考
防疫副主考联系电话
考点联系人
考点联系人电话
北郊高中
薛霞
13961404628
赵一鹏
13915030766
新北实验中学
(晋陵校区)
曹丽娟
15951237877
钱产量
13775221199
(龙城大道校区)
恽建华
孙科文
13861144192
13515262655
曹 敏
13861283161
飞龙中学
查天培
15189772988
张建东
13961187318
龙虎塘中学
袁庆葛
13901503733
黄亚军
13813687639
新桥初级中学
许俊杰
13815078935
宣亚波
13701506758
滨江中学
袁小萍
13861267770
沈亚东
18961189172
圩塘中学
郑丽花
13775118310
徐 萍
13861032972
薛家中学
包华明
13775022536
叶雪峰
13961495185
吕墅中学
陈怡萍
15995001923
韩文明
13651503986
安家中学
袁伟良
15161112819
冯小强
13584547043
奔牛初级中学
冯 钰
13915847900
陈卫元
13861180877
罗溪中学
李振华
13813599680
艾 璐
15995078717
中天实验学校
蒋秋云
13813683182
蔡剑波
13861186211
西夏墅中学
谢文斌
13961416798
巢中强
13961473053
小河中学
祁建亚
13685224767
刘荣华
13358169325
河海实验学校
巢赟楼
13921035228
赵卫勇
13961401756
(四)异常情况处置
情 况 类 型
处 理 办 法
一、特殊
情况
1. 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病例,在定点收治医疗机构隔离治疗管理期间,经考生申请,市级医疗卫生专家组综合评估后经过批准参加中考的。
(1)由当地教育和卫生健康部门协作,在定点收治医疗机构设立临时考点。
(2)由专业医护人员承担监考、考务相关工作,采取三级防护。监考员、考务员的培训由当地招办负责。
(3)临时考点须配备相关标准化考试设施。外语听力考试,使用便携式播放机播放听力内容。
(4)考生的试卷(含答题卡、草稿纸等,下同)及其他考务材料在回收前,使用紫外线消毒,正反面各30分钟。
2.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病例的密切接触者、已治愈出院病例(核酸检测阴性且未满14天者)、来自境外或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处在隔离管理期间,经考生申请,综合评估后经过批准参加中考的。
(1)由当地教育和卫生健康部门协作,监督考生提前14天隔离。考前1天进行核酸检测,检测结果为阴性,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考试。考试期间,使用专用车辆通过隔离通道到考点隔离专用考场参加考试。
(2)考场内只安排1人考试,监考员、考务人员采取二级防护。
(3)考生的试卷及其他考务材料在回收前,使用紫外线消毒,正反面各30分钟。
(4)若核酸检测为阳性,按照第1条办法处理,并立即上报。
二、考试开始前
3. 考生在考前14天内出现发热(体温超过37.3℃)、咳嗽等呼吸道症状者。
由考生所在中学或报名点负责督促考生检查治疗。需正常参加考试的,须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将考生信息报当地招生考试机构,经批准后安排在备用考场参加考试。
4. 考生在进入考点时有发热(体温超过37.3℃)、咳嗽等呼吸道症状且不属于第3条所述情况。
(1)用水银温度计再次测量,如仍超过,可在安静通风环境下休息十分钟后再次测量。再次测量后体温正常,经综合评估具备正常参加考试条件的,正常进入考场考试。
(2)再次测量后体温仍达到或超过37.3℃的,经综合评估不具备正常参加考试条件的,将其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考试,并按以下程序处理:
(I)考点联系家长或送考老师,指导签订《发热或呼吸道异常症状考生居家(校)管理承诺书》和《体温异常考生进入备用隔离考场考试评估审批表》。
(II)考生的试卷及其他考务材料在回收前,可用密封袋封装后用75%喷洒或涂抹消毒。
(III)下午考试结束后,在考点对考生进行现场核酸检测采样。
(IV)若核酸检测为阴性,考生仍在隔离考场参加后续考试,试卷及考务材料可按正常流程处理;若核酸检测为阳性,按第1条处理,并立即上报,试卷及考务材料使用紫外线消毒,正反面各30分钟。
5. 考生拒不配合防疫检查。
阻止考生进入考点,报考点疫情防控负责人处理,必要时请公安协助处置。
6. 考生在进入考点时出现群体性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
停止进场,立即上报并采取必要疫情防护措施。
三、考试期间
7. 考生在考试过程中或前场考试后、下场开考前,确认出现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
经综合评估不具备正常参加考试条件的,将其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考试,并按以下程序处理:
8. 出现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考生后,引起其他考生或家长担心、疑虑的。
考点及时公布相关情况,安排防疫人员做专业解释和说明。如不能消除疑虑,及时上报。
四、考试结束后
9. 对隔离考场及试卷等材料的处理
(1)每场考试结束后,立即对考场、桌椅、通道、区域等进行消毒处理。
(2)在防疫部门指导下对相关物品、资料进行消毒,将试卷等材料进行登记、单独封装处理,并按规定上报。
10. 考试期间出现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考生的普通考场及相关信息的处理
(1)考试结束后,立即对考场、桌椅、通道、区域等进行消毒处理。
(3)立即将相关考生联系信息、考场编排有关信息报防疫部门备案。
(4)如有后续考试,按第4条处理。
常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常州市第三人民医院、常州市第四人民医院为考试期间指定医疗机构,为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开辟绿色通道,第一时间就近到相关医疗机构组织救治,必要时进行CT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各考点防疫副主考于当天考试结束后对隔离考场考生开展咽拭子采样,当天送新北区疾控中心,区疾控当天将样品送至市疾控中心检测,结果第一时间由防疫副主考反馈至考点负责人。
考试期间,各小组成员和驻点保障人员保持通信畅通,遇有人员被安排送至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出现可疑病例被安排送至发热门诊或其他异常或紧急情况,在及时有效进行处置的同时,第一时间向考试主管部门报告,由考试主管部门向教育行政部门和区疫情防控指挥机构报告。对其接触过的场所要进行预防性消毒,与其近距离接触过的人员进行健康告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