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成员单位、村(社区):
2019年国庆节即将来临,根据省、市、区食安办相关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节日期间食品安全工作,有效规范食品市场秩序,维护社会稳定,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过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结合我镇实际,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周密部署
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保障国庆期间市场食品安全意义尤为重大,节日期间食品消费旺盛,是食品安全风险集中、事故易发的敏感阶段。各成员单位、村(社区)要切实提高对国庆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将国庆期间食品安全监管作为当前工作的重点,分析辖区内食品安全状况,及早安排部署,做到有方案、有措施、有行动、有效果,营造良好的食品安全消费环境,确保国庆期间市场食品安全。
二、突出重点,加强监管
各成员单位、村(社区)要结合节日期间食品消费的特点,针对食用农产品种植养殖、食品生产加工、食品流通、餐饮消费、畜禽屠宰等环节,以节日消费量大、群众生活需求度高的肉制品、乳制品、食用油、酒类、保健食品等热销食品及大闸蟹为代表的食用农产品为重点品种,以农贸市场、校园及其周边等为重点区域,以大型商超、承办集体聚餐餐饮服务单位、连锁经营餐饮服务单位、养老机构、学校食堂(幼托机构)、供学校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等为重点场所,开展有针对性地监督检查,大力整治违禁超限、假冒伪劣等突出问题,全面排查和消除食品安全隐患,严厉查处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要加强重点品种监督抽检和后续处置工作,对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依法、及时、彻底予以处置,督促食品经营者规范经营。特别要强化对发现的不合格食品的退市召回监管,严防问题食品再次流入市场。
三、排查隐患,打击犯罪
针对食品添加剂生产合规性问题,保健食品非法添加及非法声称问题,生产、流通环节猪肉等动物产品质量问题,网络订餐、集体用餐配送、中央厨房安全等突出问题加大整治力度。严肃查处制假售假、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超范围和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以及使用过期、回收食品或原料加工制作食品;销售超过保质期、标签标识不规范、无证生产经营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对问题企业和食品立即采取责令停止生产经营、召回等措施,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教育、人社、农业农村、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要加强业务联系,形成整治合力,确保在全镇范围内不出现源头性、系统性食品安全事件。
四、加大宣传,正确引导
各成员单位、村(社区)要充分利用电子显示屏、网络、宣传橱窗等多种媒体和载体,广泛开展食品安全科普宣传和教育活动,向公众普及食品安全知识,积极倡导科学、健康的消费理念,提高广大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要密切关注食品安全社会热点,及时发布食品安全提示警示,引导公众理性消费和健康饮食;要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增强诚信意识、责任意识。要保持投诉举报电话畅通,及时受理和处置消费者投诉举报,依法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要广泛发动社会力量参与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调动各方积极性,发挥各种资源优势,形成全民关注、人人参与食品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
五、监控舆情,严守岗位
各成员单位、村(社区)要密切关注舆情,加强分析研判,对各类倾向性、苗头性的事件和问题,要第一时间报告;对突发食品安全事故(件),要按规定组织核查处理,及时妥善回应社会关切,最大限度地降低危害,防止事态蔓延升级。严格值班纪律,落实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在岗带班制度。值班人员要在岗在位、履职尽责,严禁擅离职守,坚决杜绝空岗、脱岗现象,随时做好应对紧急突发情况的指挥调度和协调处置工作准备。突发事件及时上报镇食安办,对于因瞒报、迟报、漏报延误处置时机或造成重大影响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联系人:史冬月,联系电话:83213610。
新北区奔牛镇人民政府
2019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