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各相关部门:
现将《创建江苏省绿色优质水稻基地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常州市新北区奔牛镇人民政府
2019年11月14日
创建江苏省绿色优质水稻基地实施方案
根据江苏省农业委员会关于印发《江苏省绿色优质农产品基地建设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苏农规〔2018〕3号),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全面实施乡村振兴,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创新体制机制,走乡村绿色发展之路,推进我镇农业高质量发展,满足人民群众对绿色优质农产品日益增长的需求。
二、基地概况
拟创建的江苏省绿色优质水稻基地位于常州市西侧,东与新北区薛家镇、钟楼区新闸镇及北港街道接壤,西与丹阳市吕城镇及皇塘镇蒋墅社区毗邻,南与邹区镇相连,北与新北区罗溪镇衔接。全镇总面积56.31平方千米,下辖行政村12个、社区4个。常年平均气温在15摄氏度左右,雨水充沛,光照充足,四季分明,气候宜人。奔牛镇属长江冲积平原范围,形成了优美的生态环境,土壤肥沃,灌溉条件良好,地势平坦,农田基本设施完善,沟、渠、路、林配套,机械化程度高,具备绿色优质水稻基地的基础要求。
基地土壤、大气、水质符合《绿色食品产地环境技术条件》要求,基地周围3公里和上方向10公里范围内无污染化工企业,适宜绿色优质农产品发展。
三、实施目标
通过创建江苏省绿色优质水稻基地,参照绿色食品技术标准,全面实行标准化生产和全程质量控制,促进农产品的区域化布局、产业化经营、标准化生产和市场化发展;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增强农产品市场竞争力;为绿色食品储备基地,推动绿色优质农产品全面加快发展;促进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和区域经济的发展。
四、基本原则
基地建设由奔牛镇人民政府按照“政府引导推进、市场化运作经营、基地集中连片、规模适度发展”的原则组织实施。
五、强化绿色优质农产品基地建设期管理工作
(一)组织管理体系。基地建设单位主要领导应掌握绿色优质农产品基地建设情况,保障基地建设所需政策、人员、资金落实到位。基地办日常管理、技术指导、组织协调等工作运转良好。
(二)环境保护管理体系。建立基地环境保护制度,基地周围3平方公里和上风向10公里范围内不得有污染源企业。
(三)生产管理体系。基地内农业生产基础设施配套齐全,基地单元规划生产合理,土壤肥力保护措施、病虫草害防治措施科学,农户生产管理、生产记录完善、档案管理保存完好。
(四)投入品管理体系。基地农业投入品管理、销售、使用和专项监督检查等工作有序开展。
(五)推广服务体系。绿色优质农产品生产技术推广队伍建设、专项农技培训、生产技术指导等工作有效开展。
(六)监督管理体系。对基地环境、生产过程、投入品使用、产品质量、市场及生产档案等各类监督检查正常开展。组织开展经常性综合监督检查,有关检查记录交基地办统一归档留存;每年至少完成2次对基地投入品销售及使用情况的专项监督检查。
(七)产业化经营体系建设。指导对接企业积极参与基地生产管理和产品收购、加工与销售。基地建设单位应积极支持、指导基地对接企业开展绿色食品的申报工作。
六、创建步骤
(一)基地建设准备阶段(2019年11月—12月)
成立由相关部门组成的创建省绿色优质农产品基地工作领导小组,成立基地建设办公室,明确工作职责,落实工作责任。同时配合常州市农委做好创建基地现场检查工作,2019年12月,向江苏省农业委员提交全部创建申请材料。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0年1月—2020年11月)
一是加强宣传培训,组织项目实施;二是建立技术服务体系,开展为民服务,发放绿色优质水稻基地生产技术规程;三是成立专项小组,加强监督检查,组建乡级监管队伍,对基地环境、生产过程、投入品使用、产品质量、市场及生产档案进行监督检查或抽查;四是推进产销连接,实行产业化经营,组织龙头企业与基地农户签定收购合同,督促企业与农户履行职责,及时完成原料产品收购任务。
(三)检查验收阶段(2020年11月—12月)
建设期满后,基地建设单位组织相关部分对建设期工作进行自检,自查合格后填写基地验收申请表,申请验收。
七、保障措施
(一)明确创建主体,加强组织领导
基地建设主体为奔牛镇人民政府。成立奔牛镇绿色优质农产品基地建设领导小组。基地建设领导小组下设基地建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基地办),具体承担基地日常生产管理、技术指导和组织协调等各项工作。基地办须具备统筹、组织、协调推广、监管等与基地建设密切相关部门的能力,能够依托现有架构建立符合基地建设所需专门技术服务和质量保障体系。基地建设涉及的各有关村应落实基地建设责任人、技术服务、质量监督和综合管理人员。
(二)落实责任,建立考核体系
镇对辖区内创建江苏省绿色优质农产品基地负总责,把创建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镇政府将适时对创建江苏省绿色优质农产品基地工作进行督查考核,并将考核结果纳入镇年度目标考核。
(三)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创建合力。
按照属地管理,各村要对照创建工作任务分解,负责各项具体工作的落实,建立完整的工作台账。
(四)加大财政投入,建立保障机制
镇切实加大财政投入力度,设立专项经费,保障创建工作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