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
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各村、社区发挥了精准排查、联防联控的关键作用,彰显了网格化基层社会治理的工作成效。随着企业单位和各行业逐步开业复工,外来人员流动频繁并迅速增加,疫情发展形势更趋复杂。为切实加强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的服务管理工作,紧紧围绕“外防输入,内防扩散”总体要求,根据上级政府部门相关工作要求,现就进一步做好我镇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长效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深入开展出租房屋排查登记
由派出所提供目前所有在册私房出租户信息下发至各村、社区网格,各网格通过建立村(居)民小组长、党员志愿者、出租房屋房东微信工作群等多种形式,结合疫情防控期间重点人员排查管控和企业复工工作,按照“全面覆盖、不留盲区、不漏死角”的要求,对辖区出租房屋深入开展“拉网式”逐户实地排查走访,切实摸清出租房屋和流动人口底数。对不再用于出租的从私房出租户底数中清除,对新增出租房屋及时登记,重点做好群租房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对网格内私房出租户主发放《致奔牛镇私房出租户的公开信》,切实落实出租户主治安管理主体责任。派出所社区民警和暂管员要切实深入辖区,配合各网格开展排摸登记工作,动态维护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信息,切实做到“人来登记、人走注销、底数清、情况明”。
二、全面采集新来和返常外来人员信息
各村、社区要进一步做好首次来常和原籍返常的外来人员信息采集登记工作,对发现新入村、小区的外来人员,由各村(居)民小组长或房东及时通过工作群、电话或全要素网格管理平台等其他方式反馈相关信息,由社区民警、暂管员、网格员对反馈的信息及时进行核查登记。社区民警定期在工作群内公布流动人员、出租房、群租房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工作要求,对违反规定的出租户主依法进行查处并在群内进行通报,确保对新来外来人员做到及时发现、及时登记,对重点人员做到及时管控。
三、加强对企业单位开工复工员工信息核查登记
各村、社区要利用防疫期间已经建立的“村辖区范围内企业工作联系群”,严格落实复工前“四个到位”和复工后“五个强化”要求,督促企业单位落实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逐一做好未离常外来员工和返常外来员工的排查登记工作,详细登记外来流动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户籍地址、联系方式、实际租住地址、宜上门时间等基本信息(见附件)。对生产过程中发生人员变动的及时将变动情况在工作群内上报,生产期间严格落实好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和安全生产管理措施。针对沿街商铺店面、场所行业,各村、社区要参照企业复工疫情管控相关工作要求,将相关负责人统一纳入上述工作联系群,逐一排查登记外来员工相关信息,督促落实各项防控和安全管理措施。派出所社区民警、暂管员和网格员要主动配合各村、社区和单位做好外来人员信息采集登记工作,及时开展信息核查并督促落实好防疫防控和各项安全管理措施。
四、切实做实做强联防联控和群防群治工作
各村、社区要按照新时代“枫桥经验”和网格化社会治理要求,充分发挥社区疫情防控第一线的作用,积极发动和组建各种群防群治力量,进一步提升和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能力。发动社区党员、村(居)民小组长、楼道长、物业、清洁员、志愿者等全方位开展社会治安安全防范宣传、矛盾化解、重点人员管控、治安巡逻、阵地管控、为民服务等群防群治工作,织密织牢社区联防联控网络,实现辖区内各类风险矛盾发现在早,处置在小;各类重点人员管得牢、控得住;违法犯罪线索及时发现,精准打击,有效维护奔牛辖区一方平安。
五、狠抓责任严格落实考核奖惩
各村、社区要严格按照上述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对辖区群众和单位场所广泛开展宣传。对主体责任不落实、不如实申报登记外来人员的出租户主和单位,提请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对工作不负责、存在敷衍了事的单位和个人,将由镇纪委严肃追究责任。对因工作失职造成严重后果的,一律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对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镇政府将适时予以通报表扬和奖励,符合常州市网格员参与群防群治奖励办法规定情形的依照规定申报奖励,同时将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管理工作纳入全年网格化社会治理奖惩激励考核。
附件:奔政发〔2020〕6号附件 奔牛镇企业外来人员基本信息登记表.xls
新北区奔牛镇人民政府
2020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