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
现将《奔牛镇开展违法违规“小化工”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新北区奔牛镇人民政府
2020年5月21日
奔牛镇关于集中开展违法违规“小化工”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集中开展违法违规“小化工”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苏政传发﹝2020﹞106号)、《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党政办公室关于集中开展违法违规“小化工”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的要求,奔牛镇党委、政府决定在全镇范围集中开展违法违规“小化工”专项整治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违法违规“小化工”整治工作
去年响水“3・21”特别重大爆炸事故发生后,全省上下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先后组织开展了化工产业安全环保整治提升和化工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各地各部门齐心协力、齐抓共管,化工整治取得阶段性进展。近期全省多地发生火灾事故,充分说明化工行业安全监管仍然存在盲区、漏洞,化工行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不深入、不细致,化工行业安全专项整治不到位、不彻底;充分暴露一些地区、部门对于“小化工”违法违规行为的严重危害性认识不清,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缺失;充分反映未经法定审批或审批手续不全的“小化工”,超出批准范围擅自从事化工生产,生产工艺落后,设备设施简陋,安全隐患严重,极易引发各类事故。全镇上下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指示精神上来,深刻认识严厉打击、坚决整治“小化工”违法违规行为的重要性、紧迫性,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思想,坚守红线意识、底线思维,自觉从践行“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坚决落实区委区政府、镇党委政府决策部署,以铁的决心、铁的手腕、铁的意志,严厉打击、坚决整治“小化工”违法违规行为,切实做到对违法违规“小化工”彻底排查不留死角、严厉打击绝不姑息、强力整治不留后患,确保全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确保全镇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
二、明晰时序步骤,强力推进专项整治行动各项工作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21日前)
召开全镇集中动员部署会议,组织领导班子成员集中学习、传达省、市、区各级会议精神和工作要求,统一思想、形成合力。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工、部署任务,及时推进违法违规“小化工”专项整治行动。
(二)排查摸底阶段(5月21日至6月20日)
各村(社区)、各部门组织力量对辖区范围内的“小化工”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查清利用企业厂房和居民住房违法违规从事化工生产、储存的行为;各行业部门对各自领域范围内的“小化工”进行全面排查。各村(社区)及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建立清单台账,填写《奔牛镇违法违规“小化工”排查登记表》(详见附件3)、《奔牛镇违法违规“小化工”排查整治汇总表》(详见附件4)、《奔牛镇工贸企业使用、储存危险化学品基本情况登记表》(详见附件5)并汇总至镇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无法界定为“小化工”的疑似企业一律汇总至镇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由镇专项整治领导小组上报区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负责组织甄别确认。
(三)集中整治阶段(6月21日至7月底)
对排查出来的违法违规“小化工”,由镇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牵头组织相关部门依法依规分类处置、彻底整治,并填写报送《奔牛镇违法违规“小化工”排查整治汇总表》(详见附件4)和《奔牛镇工贸企业使用、储存危险化学品情况汇总表》(详见附件6)。各村(社区)和镇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对本次排查和整治结果审核签字,层层上报,最终由镇政府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上报区政府备案,把守土有责、担责尽责落到实处。
(四)检查验收阶段(8月份)
镇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对各村(社区)、有关单位的排查整治结果复核确认,镇里将组织验收抽查,镇有关部门将对数量多、问题突出的地区组织专项督查。
三、突出排查重点,切实摸清违法违规“小化工”底数
排查的重点是:未按规定纳入2017年“四个一批”专项行动名单属于漏查漏报的化工企业;非化工企业违法违规从事化工生产的;无证无照或证照不齐涉及化工生产的小企业、小作坊和黑窝点。
根据区有关部门提供的“四张清单”(区经发局提供的全镇化工企业清单,区市场监管局提供的全镇市场主体清单,区经发局协调供电部门提供的全镇所有动力电用户清单,区公安分局提供的全镇“易制爆、易制毒”单位清单),各村(社区)、有关单位履行落实责任,组织开展“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小化工”违法违规行为大排查大整治,彻底查清“五个有没有”:一是查清辖区内有没有属于“四个一批”专项行动中漏查漏报的化工企业;二是查清辖区内有没有擅自改变生产经营范围,违法违规从事化工生产、储存的企业;三是查清辖区内有没有以挂靠、租赁和“厂中厂”等方式,违法违规从事化工生产、储存的企业;四是查清辖区内有没有利用闲置、废弃、关停企业厂房、居民住房以及安置房独立车库等,违法违规从事化工生产、储存的企业、单位和个人;五是查清辖区内有没有利用地处乡村、偏僻地区、废弃养殖场、废弃大棚等,涉及化工生产的、隐蔽性流动性强的小作坊、黑窝点。各村(社区)、有关单位要聚焦“五个有没有”,将排查任务、排查责任、排查措施压紧压实,要充分发挥村(社区)基础网格作用,上下一体、部门联动、重心下移,集中组织力量开展拉网式排查,采取全面普查、明察暗访、突击夜查、回头检查、交叉互查、根据群众举报线索和夜间用电量排查等多种方式,逐村(社区)、逐企(单位)、逐户“过筛子”,做到逐企(单位)现场检查,确保底数清、情况明。
四、 采取有力措施,从严从快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各村(社区)、有关单位要建立清单台账,对违法违规“小化工”排查摸底情况进行分析研判,研究制定有针对性的措施,分类处置、强力整治。一是对排查中发现应列但未列入2017年全省“四个一批”专项行动名单的化工生产企业,要依法立即关闭。二是对非化工企业超经营范围从事化工生产的,要责令其立即停产,立即拆除非法化工生产装置。三是对无证无照或证照不全进行生产的“小化工”,要坚决实施“四个彻底”整治,即彻底断水断电、彻底拆除生产设备、彻底清理厂房、彻底清理生产原材料和产品,坚决从源头上消除风险。
五、严肃追责问责,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坚决边排查边整治,边整治边问责。在整治过程中,对非化工企业超经营范围从事化工生产的企业法人代表,对无证无照或证照不齐涉及化工生产的小企业、小作坊和黑窝点负责人,要依法从严查处,没收违法所得;构成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对出租厂房、民房等场地给“小化工”的企业或个人,要依法依规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各村(社区)、有关单位要主动排查发现并彻底整治问题,对上级验收抽查、专项督查发现的问题,要严肃追究所属部门及相关人员责任。对因官僚主义、形式主义造成底数不清、整治不力、取缔不坚决的,将依法依规依纪追究有关部门及相关人员责任。
六、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强有力的推进机制
(一)强化组织领导。镇党委政府成立集中开展违法违规“小化工”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由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任双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相关部门、村(社区)负责人任组员的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详见附件1)。各村(社区)、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细化工作方案,层层传导压力,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
(二)强化社会监督。镇政府公布排查整治“小化工”违法违规行为举报电话,宣统部门充分运用多种载体,广泛宣传发动,讲清“小化工”的严重危害,明确从事“小化工”违法违规行为的法律后果,在全镇范围掀起集中整治违法违规“小化工”的高潮,形成全社会参与、共同打击违法违规“小化工”的良好氛围。
(三)加强长效机制。以此次排查整治为契机,各村(社区)、有关部门要主动融入专项整治行动,增强各部门联运机制,发挥各网格员的功能,建立健全常态化的长效监管机制,加强对已关闭退出化工生产企业的跟踪管理,严防“小化工”违法违规行为死灰复燃,促进全镇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
(四)实施日报制度。建立违法违规“小化工”专项整治日报制度,各村(社区)、有关单位要确定一名联络员,于每日15点前上报附件4、附件6电子文档,明确当天排查到的基本情况;每周五15点前上报本周的附件3、附件4、附件5和附件6纸质材料,并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镇专项整治联系人:王文辉,联系电话:83127551,18806127862。
附件:1.奔牛镇集中开展违法违规“小化工”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小化工”参考特征
3.奔牛镇违法违规“小化工”排查登记表
4.奔牛镇违法违规“小化工”排查整治汇总表
5.奔牛镇工贸企业使用、储存危险化学品基本情况登记表
6.奔牛镇工贸企业使用、储存危险化学品情况汇总表
附件1
奔牛镇集中开展违法违规“小化工”
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为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在全省集中开展违法违规“小化工”专项整治工作的要求及区委、区政府相关部署要求,组织、协调、指导和督促各单位有效开展违法违规“小化工”专项整治工作,经研究,决定成立镇集中开展违法违规“小化工”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具体成员如下:
组 长:程 宇 奔牛镇党委书记
江文亭 奔牛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季正虎 奔牛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张浩新 奔牛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史晓强 奔牛镇副镇长
张 涛 奔牛镇党委委员、政法委员
成 员:姜孝强 奔牛镇派出所所长
张 玉 奔牛镇总工会主席、安监科科长
孙伟忠 奔牛镇经发科科长、园区科科长
薛小平 奔牛镇派出所副所长
张卫平 奔牛镇供电所所长
万海良 奔牛市场监督管理分局局长
上官蓓艳 奔牛国土所所长
眭文兴 奔牛城管所所长
蔡 箭 奔牛镇环保科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安委办,办公室主任由史晓强同志兼任,统筹协调违法违规“小化工”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工作专班,负责具体开展违法违规“小化工”专项整治日常工作。工作专班具体成员同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成员。
附件2
“小化工”参考特征
1.“小化工”生产的典型产品有各类油品、涂料、油漆、胶水、香精、添加剂等化学品。原料和产品可能是危险化学品,也可能为非危险化学品。原料和产品大多为液体状、粉末状、晶体状,大多具有刺激性气味。
2.“小化工”一般装置简陋、结构简单、体量较小。生产现场常见有存放液体物料的圆柱形桶和立方形桶,以及存放固体材料的包装袋、桶、箱等。常见有圆柱形、锥形等形态的用于生产或储存的釜、槽、罐、缸等。
3.“小化工”一般占地面积较少、人员数量较少、工艺较简单(大多为混合、搅拌、复配、稀释等物理过程)。若发现规模较大,或者工艺中涉及化学反应、蒸馏、精馏等风险较高过程的非法违法从事化工生产的企业,则情况更加严重。
4.非化工企业违法违规从事化工生产、储存的,擅自增加化工工艺环节的,一律按违法违规“小化工”处理。
5.无证无照或证照不齐,涉及化工生产、储存的小企业、小作坊和黑窝点。
注:以上“小化工”特征不尽详细和全面,供排查人员在排查工作中参考。排查要严格执行“五个有没有”标准。园区(镇、街道)、村(社区)无法界定为“小化工”的疑似企业一律上报并由区安委办牵头组织相关部门甄别确认。
附件3
奔牛镇违法违规“小化工”排查登记表
排查登记人员(签名): 排查登记日期:
企业名称
企业主要负责人
所在地址
联系电话
营业执照
经营范围
从业人员数量
排查登记类型
£未按规定纳入2017年“四个一批”专项行动名单属于漏查漏报的化工企业
£非化工企业违法违规从事化工生产、储存
£无证无照或证照不齐,涉及化工生产、储存的小企业、小作坊和黑窝点
生产、使用、储存化学品情况
原料(名称+现场存放量):
产品(名称+现场存放量):
附件4
奔牛镇违法违规“小化工”排查整治汇总表
村(社区)、相关单位(盖章): 村(社区)、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
填报日期:
序号
违法违规“小化工”企业、单位或个人名称
地址
主要负责人
联系方式
排查情况
整治情况
注:排查情况是指属于下列情况:未按规定纳入2017年“四个一批”专项行动名单属于漏查漏报的化工企业/属于非化工企业违法违规从事化工生产、储存/属于无证无照或证照不齐涉及化工生产、储存的小企业、小作坊和黑窝点。
附件5
奔牛镇工贸企业使用、储存危险化学品
基本情况登记表
(盖章)
企业地址
所属行业
□冶金 □机械 □有色 □建材 □纺织 □轻工 □商贸 □其他
是否培训取证
安全负责人
涉危化品人数
全厂人数
特种作业人员是否全部持证上岗
□是□否
有无三同时或现状评价
□有 □无
通过安全评价时间
安全评价单位
是否制定危化品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是否有专管人员
专管人员
姓名
危险化学品储存情况
危险化学品仓库
□无
□有
危化品名称:
日常储量:
危险化学品储罐
危险化学品气体储罐
附件6
奔牛镇工贸企业使用、储存危险化学品情况汇总表
村(社区)(盖章): 村(社区)主要负责人(签字): 填报日期:
属地
行业
人数
电话
使用危化品种类/日常储量
安全手续
备注
注:表格数据与各园区(镇、街道)开展《常州市新北区冶金等工贸企业使用储存危险化学安全管理指导意见》排查摸底数据保持一致;行业填写工贸八大类名录;人数为企业在职的所有人数;使用的种类和日常储量为该危化品正常情况下企业每天存在的量,例如:硝酸(10吨);安全手续填写安全“三同时”、现状评价或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