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规上企业:
为进一步加强统计基础建设,提高统计工作规范化水平,真实、客观、全面反映奔牛镇经济发展状况,经研究,特制定本工作意见。
总体要求
以适应统计改革和发展要求为方向,以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为核心,以提高统计服务水平为目标,从依法规范基层单位统计机构、统计人员、统计管理等基础工作,实现统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切实保障数据质量,全面提高统计工作水平。
二、主要内容
健全统计机构
各村、社区和规上企业务必重视统计工作,明确统计工作负责人,统计工作负责人主要负责统计工作的实施和监督。
(二)充实统计人员
1、配备统计工作人员和协统员,负责具体的业务工作。
2、所有统计人员都必须持证上岗,未持有统计从业资格证的统计人员应及时参加统计部门组织的统计上岗培训,并考取从业资格证;已取得统计从业资格证的统计人员应按时参加统计继续教育培训。
3、统计人员要保持相对稳定,确因工作需要变动,新上岗人员必须参加岗前业务培训才能移交工作,确保工作的连续性和统计资料的完整性。
(三)完善统计制度
按照统计规范化考评要求,建立健全各项统计制度,如统计原始记录、台账、报表管理制度、数据采集审核报送制度、统计资料管理工作制度、数据质量责任追究制度、统计业务岗位责任制度、统计人员考核评比制度等,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
(四)规范统计资料
1、各项报表齐全,且有领导签字和加盖公章。
2、按要求建立统计台账,纸质台账统一装订成册,电子台账归列到指定文件夹。
3、按要求设置保存各类原始记录。
(五)强化统计管理
1、按要求及时上报各类统计报表。
2、网上直报统计报表应留存相关人员签名盖章的纸质报表。
3、各类原始记录、统计台账、计算表、统计报表、培训材料、重要文件及会议材料等及时整理归档,妥善保管。
4、准时参加上级统计机构召开的各种会议,认真贯彻落实会议精神,有事要请假,不得无故缺席、迟到、早退。
(六)提升统计服务
1、制定统计信息、统计卡片等资料,为领导、部门提供各类统计数据。
2、认展开展统计分析。
三、开展先进评比表彰活动
为调动和鼓励各村、社区统计工作人员和协统员、企业统计人员做好统计工作的积极性,对工作业绩突出的统计人员予以通报表彰,并严格执行财政经费的管理、使用规定,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确保经费使用符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本意见由镇统计科负责解释。
常州市新北区奔牛镇人民政府
2020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