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住户调查点:
为切实做好城乡住户调查工作,提高调查数据质量,更加准确全面地反映全镇居民收支状况和民生改善情况,更好地满足国家改善民生和统筹城乡发展的需要,经研究,特制定本工作意见。
一、总体要求
通过进一步加强统计组织建设和统计业务建设,不断夯实统计基础,提升统计能力,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为全镇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二、主要内容
(一)统计组织建设
统计人员在分管领导的负责下,依法履行统计职责,参加各类住户调查帐页、报表、调查等工作。
(二)统计业务建设
1.统计人员需持证上岗,并按要求定期参加统计继续教育和进行必要的业务培训,能熟练掌握指标填报方法;
2.按时收表并及时上报,根据专业要求,辅助调查员每月按调查队指定时间将报表、账册等报送到区统计局;
3.辅助调查员负责检查、督促、指导所负责调查点的记账工作,督促和提醒调查户按时记账。访户次数每月每户不得少于2次;
4.出现需要换户的情况,必须申报和得到批准;
5.做好调查户的宣传解释工作、思想工作,稳定调查户。
6.做好年终统计资料归档工作。
(三)其他工作
准时参加住户调查召开的各种会议,认真贯彻落实会议精神,有事要请假,不得无故缺席、迟到、早退。
三、开展先进评比表彰活动
为调动和鼓励各调查点辅助调查员做好统计工作的积极性,每年对在统计工作中业绩突出的辅助调查员予以通报表彰,并严格执行财政经费的管理、使用规定,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确保经费使用符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本意见由镇统计科负责解释。
新北区奔牛镇人民政府
2019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