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行政村(社区)、企事业单位:
切实做好拆迁分房工作是维护拆迁户切身利益的重要举措,是促进社会稳定的重要保证,是进一步加快经济发展的重要前提。分房工作要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确保分房户的合法权益。为此,特制定以下若干规定。
一、成立分房工作领导小组
为确保分房工作的顺利进行,镇成立分房工作领导小组。分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 江文亭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 邹光华 党委副书记、政协工委主任、政法委书记
季正虎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王祥成 副镇长
黄凯宇 副镇长
刘伟国 党委委员、政法委副书记、人武部长
成 员: 葛定安 财政分局局长
姜孝强 派出所所长
刘立群 综合科科长
谭玉良 建管所所长
靳水平 拆迁安置办主任
上官蓓艳 国土资源所所长
向浩华 交警中队指导员
张卫平 供电所所长
俞锁荣 广播电视站站长
阮敏芝 奔牛人民医院
曹惠芳 电信局局长
郭志钢 自来水厂厂长
李仁贤 何家塘村书记
王忠林 南观村书记、主任
谢红军 五兴村书记、主任
冯 康 贺家村书记
张洪伟 九里村书记
王华明 五兴苑社区书记、主任
主要职责:分房工作的整体组织、有关工作协调、重大事项的决策。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王祥成担任,副主任由靳水平担任,成员由刘立群、刘虎、谭玉良、眭文兴、李小玲、何悦、王华明、王伟忠、史仁方等同志组成,主要职责为具体牵头、协调、推进五兴苑五期安置房分房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九工作组,各组分工职责如下:
(一)、分房工作组
组 长:靳水平
组 员:详见分房组工作人员表
主要职责:现场组织按村组选派村民代表、村组房源顺序号抽取、房源抽取、选房、选房结果登记和维持选房室的秩序纪律。
(二)、公证监督组
组 长 :刘 虎
组 员 :何 悦、司法所、公证处
主要职责:选房程序与选房结果的公证与监督。
(三)维稳调解组
组 长:姜孝强
副组长:眭文兴、向浩华
组 员:各村(社区)相关人员、司法所、派出所、交警队、城管。
主要职责:选房者身份核实及相关事宜的协调工作,分房现场的安全保卫及突发事件的处理,交通秩序维护。
(四)拆迁政策解释组
组 员:拆迁办
主要职责:涉及拆迁方面安置人口、安置政策的解释工作。
(五)验房交付组
组 长:谭玉良
组 员:汤璐嘉、建设办、项目公司
主要职责:负责房屋交房验收以及与房屋面积、楼层系数等相关问题的解释协调工作。
(六)物业管理组
组 长:王华明
组 员:五兴苑社区、物业公司
主要负责分房后的钥匙交付和物业管理工作。
(七)宣传组
组 长:刘立群
组 员:姜 静、沈 洁
主要职责:负责宣传工作,关注网络等媒体的正面引导。
(八)后勤保障组
组 长 :刘立群
组 员 :综合科及相关医护人员
主要职责:后勤保障及选房现场布置。
(九)结算组
组 长:王伟忠
组 员:赵丽萍、徐 倩,汪建东等相关工作人员
主要职责:分房现场登记以及分房后款项结算。
二、分房方法
(一)分房对象:何家塘村委西陈村地块、贺家村委陈家塘、贺家村委东庄、贺家村委黄泥坝、南观村委田舍村、九里村委费家塘安置户及零星安置户。安置户过渡期内新增安置对象的认定至分房会议前一天截止。
(二)分房房源:五兴苑五期66、67、68、69、70共五栋:80㎡户型302套,120㎡户型287套,160㎡户型34套。
(三)提前分房条件:①90岁以上(1929年1月1日之前出生)的老人;②下肢残疾不能自行行走的;③双目失明者;④精神病患者。符合以上条件之一者,只能提前安置一套二楼房屋(分房时已故的,不作考虑),但必须由该户户主提出申请,并必须在接到分房告知书后两天内提出,过期视为自动放弃。其安置房具体座落由镇安置工作领导小组确定。
(四)补助标准:根据武政发[2009]96号文件规定,集体土地民房安置户过渡期在18个月以内的,按3元/㎡/月计算临时安置补助费;超过18个月的,按6元/㎡/月计算。临时安置补助费计算截止日期为2019年12月18日。考虑到安置户进户需装修等情况,另增发2个月临时安置补助费,安置户按3元/㎡/月计算。
三、政策规定
因五兴苑五期安置对象系在行政区划调整前实施拆迁项目,为了拆迁安置政策的统一和延续,本次安置仍参考武进区原拆迁安置相关政策规定执行。具体参照政策文件规定如下:
《常州市市区住宅电梯运行维护收费管理办法》(常价房[2009]129号)
《关于印发常州市武进区征地房屋拆迁补偿和安置办法的规定》(武政发[2009]96号)
《关于印发<武进中心城区征地房屋拆迁安置房分配实施细则>的通知》(武建发[2009]45号)
四、收费标准
(一)房价结算:
安置房价格=安置房平均单价×[80㎡户型实测面积×所在楼层系数+120㎡户型实测面积×所在楼层系数+160㎡户型实测面积×所在楼层系数]
*注:①安置房平均单价=协议安置房总价/协议安置总面积
②楼层系数:五兴苑五期安置房与四期安置房楼层布局一致,因此五期安置房楼层系数按四期安置房标准结算。例如:五兴苑五期公安批准门牌编号二楼即参照四期公安批准门牌编号一层的楼层系数结算,依次类推。
(二)装修押金:按照1500元/套计算,由物业收取,装修结束经物业验收合格后返还。
(三)装修期间垃圾清运费:80㎡户型收取240元/套,120㎡户型收取360元/套,160㎡户型收取480元/套,由物业收取。
(四)进户门:进户门不再收费(直接抵扣安置房简易木门、简易座便器、厨房间水池、水龙头等)。
(五)单元楼宇门:280元/套。
(六)电梯:电梯成本费不收,电梯运行费按照建筑面积0.4元/㎡/月×电梯楼层系数计算,按五年一收,直接存入指定专户,作为电梯运行期间维护费用。
(七)燃气开户费3300元/套。
(八)供电公司预收电费100元/套,由物业代收。
(九)有线电视、电话、供水等开户由安置户自行办理。
五、分房程序
1、安置户接分房会议通知后,由户主带好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分房会议通知》、《安置房户型、套数核实通知》、若有新增人口户型调整的带好《新增人口后安置户型确认单》等材料,准时到指定地点参加会议。每户只能选派一人参加分房会议户主本人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必须出具书面授权委托书(需村委鉴证),由被委托人带委托书以及被委托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上述材料参加会议。如有弄虚作假,不准时参加会议,一切责任自负。
2、安置房分房:本次安置主要六个村组分别为:何家塘村委西陈村、贺家村委陈家塘、贺家村委东庄、贺家村委黄泥坝、南观村委田舍村、九里村费家塘。
第一步:由何家塘村西陈村、奔牛港扩能贺家村陈家塘村、奔牛港扩能贺家村东庄村,奔牛港扩能贺家村黄泥坝村、南观村委田舍村、九里村委费家塘选派的村民代表(选房前不能确定村民代表的,由村书记作为代表)按顺序抽签确定抽取房源的先后顺序。第二步:各村组选派的代表根据抽签确定抽取房源的先后顺序按本村组各类房型需求套数从房源库内抽取房源。第三步各村组安置户到分会场按拆迁协议签订时间先后的顺序在抽取的房源内进行选房。零星安置户房源在剩余房源中安排。
3、分房结束后,安置户户主(或经村委鉴证的委托代理人)带好身份证在规定期限内到指定地点办理房款结算业务(过期将由安置户凭结账单到银行自行缴款),凭房款结算清单和钥匙领取单前往五兴苑物业管理办公室(天空物业)办理入户手续、领取安置房钥匙。
4、安置房不动产登记证由镇政府委托建管所协助安置户按有关规定免费办理相关手续。地名、门牌、户籍由民政和公安部门负责按规定落实,以最终登记为准。
六、其它
凡安置中遇到新的特殊情况,由分房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具体办法,重大问题报请党政办公会议研究确定。
以上规定请认真执行。
最终解释权属奔牛镇人民政府。
新北区奔牛镇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