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常高新市监处字〔2020〕10077号
案件名称
汤玉琴在未办理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及健康证的情况下从事餐饮服务案
处罚事由
未办理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及健康证的情况下从事餐饮服务
处罚种类
1、 警告;
2、 罚款。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行政相对人名称
汤玉琴
行政相对人代码
行政相对人居民身份证
3204211962071*****
法定代表人姓名
处罚结果
1、警告;
2、没收违法所得1350元,并处罚款人民币50000元,共计51350元上缴国库。
处罚生效期
2020年7月27日
处罚截止期
2020年8月12日
处罚机关
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当前状态
正常
地方编码
320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