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常高新市监处字〔2020〕10141号
案件名称
新北区河海张久云活禽经营部在暂停活禽交易期间利用农贸市场摊点进行活禽交易案
处罚事由
在暂停活禽交易期间利用农贸市场摊点进行活禽交易
处罚种类
1、 罚款。
处罚依据
《常州市禽类交易管理办法》第十九条第一款
行政相对人名称
新北区河海张久云活禽经营部
行政相对人代码
320407600475663
行政相对人居民身份证
法定代表人姓名
张久云
处罚结果
罚款1000元。
处罚生效期
2020年9月18日
处罚截止期
2020年10月3日
处罚机关
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当前状态
正常
地方编码
320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