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常高新市监处字〔2020〕10143号
案件名称
新北区河海暮丝阳光面包房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
处罚事由
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处罚种类
1、 警告;
2、 没收违法经营的食品;
3、 罚款。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
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
行政相对人名称
新北区河海暮丝阳光面包房
行政相对人代码
92320411MA1TJRMD9C
行政相对人居民身份证
法定代表人姓名
贾静
处罚结果
1、警告;
2、没收超过保质期的脉动维生素饮料1瓶(生产日期2019.06.04,保质期10个月)、品之旺酱汁馍片1包(生产日期2019.09.26,保质期180天)、笑辣辣担担面1包(生产日期2019.11.02,保质期180天)、颜雯丽印度卷卷5包(生产日期2019.11.10,保质期180天);
3、罚款10000元。
处罚生效期
2020年9月14日
处罚截止期
2020年9月29日
处罚机关
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当前状态
正常
地方编码
320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