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常高新市监处字〔2020〕10183号
案件名称
新北区三井御蝶轩蛋糕店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案
处罚事由
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
处罚种类
1、 警告;
2、 没收不合格食品;
3、 没收违法所得;
4、 罚款。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百二十六条
行政相对人名称
新北区三井御蝶轩蛋糕店
行政相对人代码
92320411MA1TJD6963
行政相对人居民身份证
法定代表人姓名
聂建
处罚结果
1、警告;
2、没收现场检查中发现的过期食品原料及添加剂;
3、没收违法所得250元;
4、处罚款50000 元,罚没款合计50250元。
处罚生效期
2020年10月23日
处罚截止期
2020年11月8日
处罚机关
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当前状态
正常
地方编码
320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