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常高新市监处字〔2020〕10279号
案件名称
徐益臻未领取营业执照、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经营活动案
处罚事由
未领取营业执照、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经营活动
处罚种类
1、 没收违法所得;
2、 没收违法经营的食品;
3、 罚款。
处罚依据
《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第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
行政相对人名称
徐益臻
行政相对人代码
行政相对人居民身份证
3302271979120*****
法定代表人姓名
处罚结果
1、没收违法所得6650元;
2、没收用于违法经营的焙炒咖啡豆半袋、海岩芝士味奶盖粉(蛋白固体饮料)1袋、狮峰龙井茶叶2包;
3、罚款20000元。
处罚生效期
2020年11月30日
处罚截止期
2020年12月15日
处罚机关
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当前状态
正常
地方编码
320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