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常高新市监处字〔2021〕10052号
案件名称
顾宏峰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经营活动、经营无中文标签的进口预包装食品、经营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案
处罚事由
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经营活动、经营无中文标签的进口预包装食品、经营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
处罚种类
1、 没收违法所得;
2、 没收违法经营的食品;
3、 罚款。
处罚依据
《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第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
行政相对人名称
顾宏峰
行政相对人代码
行政相对人居民身份证
3204041977090*****
法定代表人姓名
处罚结果
1、没收违法所得883.42元;
2、没收违法经营的红牛维生素功能饮料9瓶,无中文标签的knoppers饼干7包,无中文标签的meiji巧克力(milk chocolate)5包,无中文标签的meiji巧克力(himilk chocolate)6包,牛肉汉堡5个,香辣龙虾尾5盒,鸡肉卷双拼8盒,XY网红鸡爪5盒,XY多味柠檬鸡爪6盒,DW-多味胗片6盒,DW-卤蛋6盒,百味川香鸡5盒,去骨鸡爪5盒,韩国冰激淋丑面包5盒,无标签的新西兰牛乳蛋糕4盒;
3、罚款20000元。
共计罚没20883.42元。
处罚生效期
2021年4月15日
处罚截止期
2021年4月30日
处罚机关
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当前状态
正常
地方编码
320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