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常高新市监处罚〔2021〕10185号
案件名称
新北区新桥明珠城好乐佳百货超市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
处罚事由
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处罚种类
1、 没收违法经营的食品;
2、 没收违法所得;
3、 罚款。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
行政相对人名称
新北区新桥明珠城好乐佳百货超市
行政相对人代码
行政相对人居民身份证
法定代表人姓名
王宣伟
处罚结果
1、没收上述过期的“乡乡嘴”魔法圈2袋、嘉香坊风味豆干4袋、达利园法式软面包2袋、小王子聪明棒2袋;
2、没收违法所得4.8元;
3、处罚款20000元,罚没共计20004.8元。
处罚生效期
2021年9月3日
处罚截止期
2021年9月18日
处罚机关
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当前状态
正常
地方编码
320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