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常高新市监处字〔2020〕10151号
案件名称
新北区汤庄陈玉勤馒头店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包子案
处罚事由
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包子
处罚种类
吊销当事人《食品经营许可证》。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
行政相对人名称
新北区汤庄陈玉勤馒头店
行政相对人代码
行政相对人居民身份证
法定代表人姓名
处罚结果
处罚生效期
2020年9月24日
处罚截止期
2020年10月9日
处罚机关
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当前状态
正常
地方编码
320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