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常高新市监处字〔2020〕10243号
案件名称
陈玉勤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包子案
处罚事由
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包子
处罚种类
当事人五年内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担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安全管理人员。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
行政相对人名称
陈玉勤
行政相对人代码
行政相对人居民身份证
3408221975010*****
法定代表人姓名
处罚结果
处罚生效期
2020年11月13日
处罚截止期
2020年11月28日
处罚机关
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当前状态
正常
地方编码
320411